公款出國旅遊山西七官處分

【本報訊】內地公款旅遊之風愈演愈烈,終引起中央高度關注並下令嚴查。山西交口縣人大日前被當局翻舊帳,指該縣人大於去年在禁令下仍多次擅組官員以公款及企業捐款出國旅遊,經調查後七名官員被處分,為旅行團「開綠燈」的公安局人員亦被處分。

中央早於去年三月公布《關於堅決制止公款出國(境)旅遊的通知》,規定出國必先要審批備案及經費不得由企業出資或補助。但交口縣人大竟對該通知視若無睹,於去年五月至十二月期間未經批准多次組織官員及職工公款和贊助款出國旅行,共用去企業贊助款近五十四萬元人民幣。

公安審核不嚴遭處分

經當地紀委調查,交口縣人大七名相關負責人近日被處分,其中交口縣人大常委會主任韓福平被撤銷黨內及人大職務,交口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主任田直平被撤職,交口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王誠秀、李保宏被嚴重警告處分,副主任段鳳萍、穆喜平及黨組副書記文有望則被警告。

此外,有份參與出國旅遊的職工均被警告處分,並需要交還所有旅遊費用。同時,對於在辦理護照過程中不負責任、審核不嚴的交口縣公安局官員等人,亦被處以黨紀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