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整頓交警 說時容易做時難

公安部長孟建柱近期大動作整頓警紀,交警亂罰款成為其中一個重點。他要求交警文明、規範執法,考慮當事人的切身感受,體諒基層群眾的生活困難,正確處理處罰與教育的關係,少罰款、多警告,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公安部日前重申,任何人不得向交警下達罰款指標。

交警部門向交警下達罰款指標,早已是公開的秘密,也是交警濫罰款的原因之一。一些地方的交警成了路霸,動輒開罰單,還沒收車輛,民間怨聲載道,警民關係空前緊張。公安部長出面講重話,而且語重心長,按理應受民眾擁護,然而民間反應卻非常冷淡。正如有網民指出,孟建柱的講話很好,但要實現談何容易,如果公安部門利益沒有處理好,執法還是會走樣的。這其實點出了問題的要害:現時的交警是為人民幣服務的。

按規定,交通罰款本應全部上繳國庫,但實際上,很大部分罰款都流入了交警部門的小金庫,罰款愈多,小金庫就愈「水浸」,單位就愈富裕。於是各單位紛紛訂立罰款指標,例如四川某市規定,每名交警每月須完成三萬元的罰款指標,而一次違規的罰款是一百元,就是說每名交警每月起碼要執罰三百人次。為了完成指標,當然不會放過每一次機會,哪裏還記得「少罰款、多警告」?

上有政策 下有對策

交通罰款變成一塊肥肉,正如有人指出,現在爭議的不是要不要罰款指標的問題,而是罰款由誰來執行、交給誰、最終由誰支配的問題。交警執法的目的,本是維護交通秩序,可是現在完全變質了,對於交警來說,交通秩序有無改善已不重要,只要能罰到款就行了。

很明顯,亂罰款問題已積重難返,很難設想靠公安部長講幾句話就能改掉,因此最終必然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報告照聽,罰款照收。

其實,早就有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提出,由中央財政設立統一戶口,將全國交通罰款都集中起來,這樣才能讓執行罰款者再也無利可圖,沒有了罰款的積極性,就不會亂罰款。但此議不但觸動交警部門的利益,也觸動地方當局的利益,於是無疾而終。此外,正如有學者指出,交警亂罰款其實是公安腐敗的一部分,而不全面整治公安腐敗問題,就無法徹底改變交警亂罰款的弊端。

今年清明時節,大批民眾自發為去年在上海砍殺多名公安的楊佳掃墓,儘管當局派出大批公安驅趕人群,並在墓地安裝閉路電視監視,但掃墓民眾仍是絡繹不絕。楊佳雖已伏法,但卻成為內地民眾心目中的英雄,這實在值得當局深思。

事實證明,由於公安執法犯法情況嚴重,警民關係異常緊張。對部分公安人員的無法無天,民眾早已忍無可忍,中央若不重錘出擊,最終將會出現不可收拾的局面,楊佳事件重演,絕非聳人聽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