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攝影入選作品四成造假

【本報訊】台灣嘉義市去年舉行煙花攝影比賽,規定不能後期製作,但有攝影師近日踢爆,四成入選作品均有造假成分,連金、銅獎也涉嫌是合成製作。

金獎作品疑合成製作

嘉義市去年十月舉辦「2008來我嘉看煙火攝影比賽」,從三百五十一件參賽作品中,選出廿八件入選作品,獎金由二千元新台幣至一萬五千元新台幣不等。但《聯合報》昨引述從事攝影逾三十年的專業人士指出,入選的廿八件作品中,多達十一件有造假痕迹,他曾多次向主辦的嘉義市政府反映,但杳無音訊,「我感到很氣憤,獎金事小;攝影專業遭扭曲,才事大」。

該人士指金獎作品在市立棒球場取景,放大原始數碼檔後,發現射日塔右上方出現重複的艷紫荊圖案,且塔身與球場燈架的比例,與另一入圍作品有很大差異,照片右上邊緣更出現另一張照片的殘留痕迹;銅獎作品也疑點重重。

銅獎得主梁展誌反駁稱,只是使用「多重曝光」技術,絕無使用電腦軟件後期加工。金獎得主林志芳也稱是以同樣技術拍攝,無違反比賽規定。市政府行政處長陳光興表示,比賽規定作品不得框裱、加色、剪裁、後期製作加工,將請評委重檢作品,若證實造假,會褫奪獎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