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宮夫人:
三年前我已暗戀他,他不是明星和藝員,但卻常在電視和報章上看到他。我時常將報章上刊有他的資料和照片剪下,希望上天能給我一次機會。但是在某報章的報道上,我看到他和一位女孩的親密消息,我真的悲痛不已,內心像刀割一樣的痛苦,現在我已經泥足深陷,無法自拔了。為了走出這困境,我每晚到酒吧買醉,結識了不少男子,其中一位對我出手闊綽,經常送名貴禮物給我,好快我就跟他搭上了,我對他的背景一無所知,只是在酒吧碰面就會坐在一起,到有點醉意就會到酒店解決,雖然我自覺很迷失,但又很享受,至少比孤獨一人好,關係維持了三個月,一晚我在酒吧見到他跟另一位女子一起,我沒有走近,看着他們離開,我知道關係已完結,我沒有半點難過或傷心,繼續在酒吧尋尋覓覓,更曾想過去做舞小姐,夫人請問我是否有問題?
仲兒上
仲兒小姐:
如果你暗戀的是男同學,或者是鄰居的男仔,甚至是巴士站常見的男孩,我覺得一點也不奇怪,因為他們都是有血有肉、會走會動、可望可即的實體,但是現在你卻把電視上經過化裝的影像,和報章上刊出的照片作為目標,我認為那就是一開始你便投入鏡花水月之中了。雖然鏡中花、水中月,無疑更能引人入勝,但畢竟是虛幻的影子,你能想通這一點,才能不再作繭自縛。
幻想得不到滿足,而你便選擇在現實中傷害自己,似乎是你分不清現實與虛幻,酒吧可算是歡場之地,胡亂跟人搭上,連對方姓甚名誰都不清楚就上床,分開了又想跟第二個發生關係,除了說你濫交,便找不到更貼合形容,你人生有很大問題,三言兩語很難說清,奉勸你去看醫生了解一下。
一九八五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