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宮夫人:
有一天,我和妹妹去看戲,坐隔籬是一位男子,他入座時不小心踩了我一腳,他向我道歉時,我們四目交投,他的眼神令我心跳,使我成套戲都心不在焉。之後,我在巴士站發現他在等車,我很高興,於是每朝我都故意引他注意,有次借意跟他換碎銀,他對我微笑,幫我入錢,我多謝他時,他只說小意思,就沒有下文了。雖然我很想結識他,又時常跟蹤他,發現他經常帶不同衣着性感的女子進出時鐘賓館,我懷疑他是個非常好色之徒,試過一次,我跟蹤他到時鐘賓館樓下,而我就在對面快餐店等他,結果約一小時後,女子獨自離開,而他大概十分鐘後才施施然下樓。夫人,請問他們是甚麼關係?我應否再繼續這樣跟蹤他?他會喜歡我嗎?十六歲談戀愛是否太早?
秀娟上
秀娟小姐:
一剎那的四目相投,就令你心跳失神,你的感情未免太容易波動了。你們已經交談過,但並沒有認識,今後再相遇時,你也只能對他微笑點頭而已,不宜上前搭訕,因為根據你文中所形容,他極有可能是一名嫖客,每次都帶不同女子出入賓館發生不道德關係,假如你主動上前認識他,他必定會佔你便宜,事後更不會對你負任何責任,因此這個人根本不宜結交,更不要說做親密的男女朋友了。
一九八五年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