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大老闆,與一個小歌星常有密約偷歡,但兩人都能夠保密,不只守口如瓶,行動上亦好似特工人員一樣,神出鬼沒,大老闆從來不與小歌星出現公眾場所,更不會到香閨訪艷,每次約會,必在唔多起眼嘅小公寓。
有一次,老闆約咗一個人客在大酒家晚飯,七時入席,中午,老闆再致電人客,改為八時,但其他陪客都未知,六時半,老闆先到,對陪客曰:「我要親自去酒店接人客來,以示隆重。」
老闆出門,其實去鄰街一間公寓,早已約定小歌星短敍,見面後,老闆曰:「七時五十分,我就要離開。」
小歌星曰:「來去匆匆,為歡幾何,使人不快。」
老闆曰:「你都唔知我同老婆鬥智,我間公司內,亦有老婆之情報人員,但我唔驚,覺得如此偷情,更加有味,你又咁合作,我認為勝過金屋藏嬌,事實上,我即使收埋你住,亦難以暮暮朝朝。」
小歌星亦認為打失魂波好過列屋閒居,做過冷板夫人,愈係晤敍匆匆,愈係有諫果回甘之味。
且說老闆娘,知道丈夫唔係甘願餐餐鹹魚缽之人,所以防範甚嚴,遍布線眼,周圍都有伏兵,但係總冇辦法查出任何線索,佢又唔信個丈夫咁乖,只有大罵呢班飯桶冇個有用,於是改為請私家偵探。
一日,老闆出門,見有一部私家車,在後面跟住,對司機曰:「我漏低鎖匙,要返去公司先。」
司機開車返回公司,老闆已約定小歌星在一間公寓,乃打電話過去,曰:「你叫定架紅牌的士,再接到我電話,就來工商處橫門等我。」
老闆打完電話,出門再上車,果然又見有架私家車追蹤,於是叫司機開去工商處,然後叫司機走先,話要等處長會見,入內打個電話畀小歌星,派架紅牌的士來,老闆由橫門出來,上車,直去公寓。
是晚,老闆娘問丈夫曰:「今日成日去咗邊處?好似失蹤一樣。」老闆曰:「在工商處內坐冷板,等候處長召見,等咗幾小時。」老闆娘曰:「算你啦,冇車大炮。」
一九七四年十二月七日(夏灣拿)
「坐冷板」又稱「坐冷板櫈」或「冷板櫈」,意指不被重用或受到冷待。原文出於何處呢?最早使用呢個詞語嘅係明末小說《二刻拍案驚奇》第22回:「郭信不勝感謝,捧了幾百錢……只去守那冷板櫈了。」不過如果講到貼近今日嘅用法,則係清末小說《官場現形記》第17回中有段:「雖然也沒有甚麼大進項,比起沒有發達的時候,在人家坐冷板櫈,做猢猻大王,已經天懸地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