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手R雖然長住深圳,但一直交的都是香港一樓一的試用報告。他50幾歲人,在香港上班,在羅湖租了個單位,幾乎每天港深兩地往返,這種日子一過就十幾年,寫手R說,十幾年前他初到內地,甚麼都便宜,的確是好抵住,近年深圳物價騰飛,我認識的朋友不少都搬回來香港居住,只是寫手R早幾年在上面交了個女友,其後更共賦同居,就這樣住了下來。其女友是個在邪骨場開工的骨女,三十來歲,最初兩人走在一起,情到濃時,骨女更辭了份工,一心一意與愛人共處。
不過一年不到,骨女又復出了,那時大家都覺得,寫手R這段情應該差不多玩完了,那知他們繼續走在一起,只是後來大家已經各顧各,骨女繼續做邪骨,他也如舊的搵鳳姐,照常交稿,「都幾十歲人,啱咪一齊囉,唔啱第二日起身即刻分開都得o架,咁依家大家接受到咪得囉。」寫手R說,最初他有畀足骨女生活的家用,但環境不好呀,家用只夠交租,囡囡出去工作,就是賺自己的生活費,剩下的,便是積蓄,「佢最近都話想返鄉下,深圳骨場生意唔好做喎!」從寫手R的語氣,還是聽得出不捨。
撰文:黃韋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