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剛剛去澳門回來,發現浴室的玩法又改變了,原來小費是出去前台埋單的,現在換成夜總會式,他問我原因,我只能直說:「不知道。」在那邊那麼多年了,凡事總有緣由,我不便猜度,總之顧客沒有多付,囡囡服務照舊的好,那就可以了。最近一直忙個人文集的事,重讀裏面的文章,才發現,我寫的夜生活,十之八九都跟澳門有關,當年初入行,為了要做一些比較真實的報道,於是從辦公室走出去旺角、佐敦、尖沙咀,這樣做後來是很平常,但在1995年,卻是一件不可思議的事。
不過,我在香港卻處處碰壁,而且幾次遭遇惡形惡相的對待,無計可施下,我決定去到澳門,那邊的夜場人是比較友善,雖然要採訪和拍照仍然是天方夜譚,但最起碼,是沒有危險的。而且在那個資訊還沒有流通的年代,單用文字寫寫已經引來讀者注意,那邊的夜場人漸漸明白我不是來混吉的,戒心降低,終於有人肯拿出囡囡給我拍下第一張照片,也開啟了往後十年採訪模式。
今日,彷彿又回到了當初,時代向前,環境一直在改變,當年的一切追不回來,只能透過文字記下。
撰文:黃韋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