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時唔同往日,今日在中港澳搞夜場,還要是新場的話,除非你有特別原因,不然都難免艱苦經營。甚麼是「特別原因」?這裏很難一概而論,總之不把賺錢作為大前提,例如有人開間夜店是為了招呼生意上的朋友,我也確實聽過。早前認識了這兩個足浴大姐,她們既是這家上樓邪足店的老闆,同時也是囡囡,除了她倆,場中還有其他客串的女郎,就這樣,幾個月前她們就開檔了,生意做下來,卻馬馬虎虎,第一次見她們,兩位阿姐居然就跟我抱起怨來。
「好難做,生意又唔算係好,成本又高,雖然屋租一早就知道幾多,但加埋水電、洗衫,其他雜費之後,收入有時仲差過以前。」阿姐A說。「不過唔自己出嚟博過,又唔會知道個市咁嘅。」阿姐B補充道,原來,兩位姐姐以前在同一家桑拿上班,基於兩人都對那一行的種種制度、人事長年累月有太多不滿,所以幾個月前才毅然夾份開了這家邪足店,一來做回老本行按摩,二來,兩姊妹可以守望相助,也更有安全感,可惜生意不如當初理想,「我哋其實都無乜大志,搵到食就OK,不過依家睇嚟,似乎都唔易。」阿姐A說。
撰文:黃韋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