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陣啲八九十後囡囡,好興學人紋身,所以大家去夜總會玩或者骨場,就會發現好多囡囡都有紋身。而喺台山就有間夜總會,竟要求所有三陪囡囡都唔可以有紋身,無論係幾隱蔽或者幾細微嘅紋身,一律都唔可以,令唔少囡囡都望而卻步。
呢間夜場點解會有咁嘅舉動呢?據負責人講,係應顧客嘅要求,原來十個客人裏面專登搵紋身妹嘅,可以話一個都冇,對囡囡有紋身冇乜所謂嘅,佔四個人左右,餘下六個人就係接受唔到囡囡有紋身嘅,既然咁多人接受唔到,就有佢嘅巿場。
於是夜場就決定要個個囡囡都「肉」潔冰清,身上一啲紋身都冇,客人聽到覺得好新鮮,就算夜場乘機加價,佢哋都趨之若鶩。至於加價原因,原來就係等囡囡多一百蚊小費,囡囡賺多咗,客人高興,間場變得有特色,此舉簡直一箭三鵰,值得學習。
撰文:大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