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冠三告中大違約索賠新 聞 — 本 港 新 聞

在 專 上 學 府 具 領 導 地 位 的 香 港 中 文 大 學 , 被 指 對 學 者 及 知 識 產 權 不 尊 重 , 該 校 出 版 社 在 未 取 得 原 作 者 的 同 意 下 , 違 約 將 《 新 史 學 九 十 年 》 一 書 的 印 行 權 賣 予 內 地 書 社 , 出 版 簡 體 字 本 , 並 任 由 內 地 書 社 自 行 刪 改 原 著 , 令 移 居 海 外 十 多 年 的 原 作 者 大 為 不 滿 , 越 洋 亦 要 追 究 到 底 。

移 居 美 國 十 多 年 的 前 中 大 歷 史 系 高 級 講 師 許 冠 三 , 於 七 、 八 十 年 代 在 中 大 任 教 , 八 六 年 退 休 離 港 , 現 已 八 十 多 歲 。 《 新 史 學 九 十 年 》 共 分 上 、 下 兩 冊 , 論 述 梁 啟 超 、 胡 適 、 郭 沫 若 及 許 冠 三 等 多 位 歷 史 學 家 的 理 論 與 成 果 。

與 書 社 簽 約 先 斬 後 奏
許 冠 三 對 本 報 表 示 , 他 於 八 十 年 代 中 完 成 《 新 史 學 九 十 年 》 一 書 , 並 交 由 中 文 大 學 出 版 社 印 行 , 而 中 大 分 別 於 八 五 年 及 八 七 年 與 他 簽 訂 合 約 , 列 明 「 中 大 需 取 得 原 作 者 , 或 有 關 產 權 繼 承 人 同 意 , 方 可 將 有 關 書 籍 的 印 行 權 轉 讓 予 第 三 者 」 。

直 至 去 年 八 月 , 許 冠 三 忽 然 接 獲 中 大 通 知 , 指 其 《 新 史 學 九 十 年 》 的 簡 體 本 即 將 問 世 , 許 才 知 中 大 原 來 早 於 數 月 前 , 已 自 行 授 權 湖 南 岳 麓 書 社 在 內 地 印 行 該 書 。 許 隨 即 提 出 反 對 , 可 惜 中 大 與 內 地 書 社 的 合 約 已 簽 定 , 簡 體 字 本 亦 已 在 內 地 出 版 。

出 版 社 多 次 向 許 道 歉
許 冠 三 稱 : 「 我 沒 有 同 意 內 地 書 社 刪 改 有 關 書 籍 的 內 容 , 但 書 籍 卻 仍 以 我 的 名 字 出 版 , 那 我 便 要 負 上 文 責 , 這 是 學 者 的 尊 嚴 問 題 ! 這 是 原 則 的 問 題 ! 」

許 冠 三 要 求 中 大 公 開 表 明 , 該 書 的 簡 體 字 版 是 沒 有 取 得 他 同 意 下 印 行 , 經 刪 改 的 內 容 與 他 無 關 ; 也 要 求 中 大 作 出 賠 償 。 許 已 將 事 件 交 由 香 港 的 律 師 處 理 , 要 為 自 己 取 回 公 道 。

中 文 大 學 出 版 社 社 長 陸 國 燊 承 認 , 大 學 出 版 社 在 事 件 中 「 一 時 大 意 , 未 有 細 閱 與 許 教 授 簽 訂 之 出 版 合 約 附 加 條 文 」 , 便 按 慣 例 直 接 授 權 予 岳 麓 書 社 。 陸 又 承 認 , 事 件 中 出 版 社 有 疏 忽 , 他 亦 已 向 當 事 人 多 次 道 歉 , 並 積 極 尋 求 解 決 方 法 。

而 該 出 版 社 為 表 歉 意 及 對 作 者 的 尊 重 , 已 將 《 新 史 學 九 十 年 》 及 許 教 授 另 一 著 作 《 王 船 山 的 致 知 論 》 兩 書 版 權 , 全 部 無 條 件 交 還 許 教 授 , 而 《 新 史 》 一 書 的 簡 體 字 本 版 稅 , 亦 已 安 排 交 付 許 教 授 。

中 文 大 學 出 版 社 未 經 許 冠 三 同 意 , 將 《 新 史 學 九 十 年 》 一 書 的 版 權 出 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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