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騙教局逾千萬 男女分囚4年半及22月
【本報訊】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一間非政府機構的一名男董事及一名女經理,控告他們涉嫌作虛假陳述,詐騙教育局向該非政府機構撥款共逾1,000萬元,聲稱為中小學生舉辦課後活動。其中涉案女經理早前承認兩項串謀詐騙罪;涉案男董事則不認罪受審,早前他亦被裁定罪成,兩人昨在荃灣法院(暫代區院)接受判刑。法官判男被告4年半,女被告入獄一年10個月,法官指兩名被告犯案時間長達兩年,涉案金額巨大,案情十分嚴重。
訛稱受聘72項目兼職導師
涉案52歲男被告何顯華,案發時是校聯支援協會有限公司董事,他被控兩項串謀詐騙及一項串謀使用虛假文書副本罪,控罪指他在2015年3月1日至2017年4月30日,串謀同案被告文海欣、曹瑛等人詐騙教育局,訛稱獲聘於「校本課後學習及支援計劃—區本計劃」轄下72個項目的兼職導師,在兩個學年與校聯或扶苗關注協會訂立合約,而其任教時薪為165元至195元,期間並使用了虛假文件。經審訊後何顯華被裁定3罪均罪成。
法官昨判刑時指,男被告是案中主腦,從中獲利,判他即時監禁4年半,並排期7月5日處理充公令。同案31歲女被告文海欣,案發時是校聯支援協會有限公司的經理,早前已承認兩項串謀詐騙罪,並在審訊中出庭頂證男被告。法官考慮到她成功頂證男被告,以及過往無刑事定罪紀錄,給予她額外減刑,判她入獄一年10個月。
至於男被告何顯華的妻子曹瑛,是涉案公司的董事之一,在廉署向案中兩名被告及曹作出檢控時,曹已離開香港。廉署早前已獲裁判法院的裁判官簽發拘捕令,通緝曹歸案。案件編號:DCCC 1025/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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