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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僕守則 保留「政治中立」 嚴禁批評政策

政府公布更新版公務員守則諮詢稿。(黃仲民攝) 政府公布更新版公務員守則諮詢稿。(黃仲民攝)
政府公布更新版公務員守則諮詢稿。(黃仲民攝)
基本信念倍增至12項
政府去年發表的施政報告提出更新《公務員守則》,闡明公務員應有的基本信念和操守準則,並定為績效指標(KPI),卻未達標。事隔逾一年,更新版公務員守則諮詢稿昨出爐,公務員基本信念由以往6項新增至12項,未刪除「政治中立」字眼,並指公務員必須以效忠國家和香港特區為前提,不可以公職身份批評任何政府政策,當局並沒正面回應公務員能否參與示威,僅指政府不會要求公務員交出其社交平台帳戶,公務員在個人空間也需要遵守守則,並保持警惕。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表示,隨着香港由治及興,市民對公務員要求提高,更新守則有兩個目標,首先要讓公務員了解憲制秩序下公務員角色,及為公務員團隊訂立清晰信念,為他們決策行為提供指南;憲制基礎方面,更新版守則清楚列明「一國兩制」方針,落實愛國者治港,也清楚說明公務員在一國兩制底下的角色,包括維護一國兩制、國家安全,強調公務員維護國家安全「責無旁貸」。
更新版公務員守則列出12項基本信念,包括維護憲制秩序及國家安全、以民為本、熱心公共服務、盡忠職守、堅守法治、廉潔守正、政治中立、專業精神、團隊精神、效益為本、績效問責、保密原則;又指公務員應按常理行事,注意自己的行為,確保與《守則》要求相符且切合社會對公務員的期望,4個操守準則為顧及在宣誓或作出聲明時表明會履行的責任、遵守《官方機密條例》(香港法例第521章)和其他適用的機密或保密規定的必要、有關行為的合法性,以及可能對公務員隊伍、政府的管治或聲譽產生的影響。
政府曾指考慮刪「政治中立」字眼,但更新版卻保留。當局強調公務員政治中立必須以效忠國家和香港特區為前提,所有公務員必須對在任的行政長官及政府完全忠誠,並須竭盡所能地履行職務,而過去曾經有人曲解「政治中立」的含意,公務員必須對此有所辨識和警惕。楊何蓓茵補充,留意到社會對於刪除及保留均有不同意見,而過去指示有人用「中立」二字曲解意思,最後決定完善定義。
指愈高級愈要警惕
被問及若參與工會組織對政策活動,能否以私人身表達意見、參與示威,楊何蓓茵指工會成立主要目的是為職工爭取利益,因此工會從事這些事項完全沒有問題,如工會是對政策有批評,公務員則要跟從守則辦事,她指規則不難遵守,而每個人在互聯網上行為在實際生活上沒有分別,公務員在網絡上表達的任何意見都要跟從原則。
至於支持政府的示威能否參加,她指公職身份不能參加反對政府行動和言論,而公務員本身公職已經在支持政府,若要以私人身份參加,她指公務員要小心活動性質,強調政治中立是以支持在任政府為前提。
進一步問及是否只要是公務員身份,私人時間也要按守則做法,她指公務員並非不能在個人空間表達意見,但必須遵守原則,不能讓人誤會他的意見是政府意見,令人覺得偏袒,而愈高級的公務員愈要警惕。
公務員須恪守的12項基本信念公務員須恪守的12項基本信念
公務員須恪守的12項基本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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