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單車死車阻街 運署修例歎慢板
【本報訊】本港電單車泊位不足問題一直受關注,不少泊位更被「死車」長期霸佔。運輸及物流局表示,截至2023年2月,全港路旁、政府停車場和私營停車場的電單車泊位共有38,563個。
有望明年實施新安排
為打擊死車問題,擬修例建議登記車主必須在指定時間內為其逾兩年未領牌的已登記車輛續領牌照或拆毀車輛等,否則即屬違法,有關刑罰將建議定在一個較高水平,以收阻嚇作用,並反映政府在清理棄置車輛時所衍生的成本,計劃於今年內向立法會提交立法修訂建議,並在通過相關修訂及完成系統改進後,明年實施新安排。
運輸及物流局回覆議員尚海龍書面質詢稱,現時針對公共道路、公共行人路及公共泊車位的棄置車輛而進行的跨部門聯合清理行動,均是根據《土地(雜項條文)條例》處理。地政總署在初步搜證及在徵詢律政司意見後,會考慮就證據充分的個別個案提出檢控,從而加強對非法棄置車輛的阻嚇力。
為從源頭處理棄置車輛的問題,運輸署會修例以優化車輛登記及領牌制度,建議登記車主必須在指定時間內為其逾兩年未領牌的已登記車輛續領牌照、拆毀車輛或永久將車輛送離香港後向運輸署取消登記,或因特殊原因向運輸署申請並獲得豁免,否則即屬違法。
被問到會否考慮興建供電單車專用的多層停車場或鼓勵私營機構興建該等停車場等,局方指出,政府會繼續按照「一地多用」的原則,在合適的發展項目中加設公眾停車場。
其中運輸署一直積極探討在合適的「政府、機構或社區」設施和公共休憩用地項目加設新的公眾停車場,除私家車泊位外,亦會按地區需要提供適量電單車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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