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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舉能開期票 年內直播司法程序

張舉能指今年內會就部分法庭程序現場直播。(袁志豪攝) 張舉能指今年內會就部分法庭程序現場直播。(袁志豪攝)
張舉能指今年內會就部分法庭程序現場直播。(袁志豪攝)
【本報訊】司法改革議題一直備受關注,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昨日於2023年法律年度開啟典禮宣布將推動兩項新措施,分別為成立小組,推動今年內部分法庭程序將進行現場直播,及進一步推動電子訴訟系統,考慮訂定目標時間表,如以新系統有關部分推出後3至5年為期,規定所有有法律代表的訴訟人,必須以電子形式進行訴訟。
港案聘海外律師不屬基本權利
張舉能稱今年將會推出兩項新措施,首先為在司法機構成立工作小組,由一名資深法官擔任主席,就現場直播法庭程序方面的指導原則及施行細節進行研究,以期若情況合理可行,於今年內至少就部分法庭程序或於某些法院級別推行現場直播。第二項措施為進一步推動邁向電子訴訟,其強烈促請法律界積極考慮轉用電子訴訟系統,他指司法機構正考慮訂定目標時間表,例如以新系統有關部分推出後3至5年為期,規定所有有法律代表的訴訟人,除非在特定的情況下另有豁免,否則必須以電子形式進行訴訟,未來亦會繼續諮詢法律界及其他持份者,確保法官和支援人員獲得足夠支援和培訓以便適應有關發展。
被問及本港案件能否聘請海外律師,他指沒有本地全面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從來在港都沒有「絕對權利」執業,只是法庭行使「酌情權」根據每宗案件考慮個案,強調聘沒有本地全面執業資格的請海外律師不屬於「基本權利」。他表示,歷來亦沒有人持有「若無海外律師到港就得不到公平審訊」的論點,又指法律職業者條例屬於立法範疇,作為司法機關不會發表任何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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