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奪命慘劇 大圍路口炒石壆翻側 九巴司機囚42月

被告黃永強(中)昨日被判囚42個月。 被告黃永強(中)昨日被判囚42個月。
被告黃永強(中)昨日被判囚42個月。
大埔公路大圍段去年11月發生奪命交通意外,一輛載着11名乘客的九巴,沿往九龍方向駛至近成運路一個分岔路口石壆位時,突然失控向左翻側,最終釀成一死10傷慘劇,當中有兩人傷勢嚴重。涉事巴士司機早前在區院承認一項危駕致死及一項危駕至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今被判囚42個月,並須停牌5年及其後參加駕駛改進課程。區院暫委法官周燕珠判刑指,被告身為巴士司機駕駛公共汽車,責任重大,但卻危及乘客安全,辜負乘客安全到埗的期望,意外中更引致一死兩重傷,不難想像事件對死傷者家屬的影響,該些因素均加重案件的刑責,法庭量刑時須予以阻嚇。
現年59歲被告黃永強承認的控罪指,他於2021年11月18日在大圍大埔公路大圍段與青山公路交界附近危險駕駛汽車,引致吳展輝死亡及在該處危險駕駛汽車引致林姓及姚姓女乘客受傷。
兩名傷者活動能力受影響
辯方早前求情指被告一時判斷錯誤才發生此意外,惟法官認為被告於意外發生前,曾出現搖晃頭部、眼睛閉上的情況,而涉案分岔路口石壆位顯而易見,被告視線亦沒受阻礙及非初次駛經該處,認為被告案發前有可能打瞌睡致分神,而非一時錯誤判斷。法官續指,意外導致一名乘客死亡,兩名傷者至今仍未完全康復,她們的傷勢不但影響其身體活動能力,亦使她們精神受困,死傷者家屬亦定然受到影響。法官最後考慮到被告過往有良好背景,努力工作,事後亦有創傷後遺及抑鬱問題等,判處被告入獄42個月。
案情指當晚約11時許,被告駕駛載着11名乘客的88K九巴途徑案發地點駛往九龍方向,死者與林姓女傷者坐上層,其餘乘客均坐下層。當巴士駛至涉案分岔路口石壆位位置突然剷上石壆位,其後巴士翻側,乘客被拋離座位。約10分鐘後救護員到現場,並見到死者在車廂與地下之間,頭部受傷且有腦漿溢出,且已無生命迹象,經驗屍後證實死因為頭部受傷。其餘10名乘客均告受傷,其中林及姚較嚴重,林的雙腳嚴重受傷,現時仍需拐杖協助走路,姚則有肝臟出血及雙手受傷,並需穿上壓力手套,其下顎亦受傷並留有疤痕。案件編號:DCCC 600/2022
涉事九巴於意外後翻側,需消防員到場救援。涉事九巴於意外後翻側,需消防員到場救援。
涉事九巴於意外後翻側,需消防員到場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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