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港聞

套丁案 大狀被指未出秘密武器

大律師黃志偉昨繼續到庭作供。 大律師黃志偉昨繼續到庭作供。
大律師黃志偉昨繼續到庭作供。
【本報訊】首宗因涉「套丁」行為而被裁定欺詐罪成的案件,11名罪成原居民之上訴昨繼續在高院上訴庭審理。原審時代表眾上訴人但被指失職的大律師黃志偉,繼續接受上訴方盤問。上訴方指黃曾向上訴人提及會傳召專家證人,更指有「秘密武器」,但審訊卻在上訴人不知原因下無作傳召,更不見所謂「秘密武器」。黃解釋是因資源問題等而決定不傳召,又指上訴人在開審時可在庭上得悉,「秘密武器」是指他在庭上稱,行使丁權是憲法給予原居民之權利。
11名上訴人分別為沙田原居民陳志昌、黃卓帆、韋俊傑、韋震豪、溫貴麟、鄭國華、鄭宇宏、鄭興、邱貴珠、韋柏瀚及劉德勝,他們與已去世的丁屋發展商李欽培均被裁定串謀詐騙罪成。李被判囚3年,除了溫貴麟和鄭興因年老被判囚兩年半外,其餘9名原居民判囚兩年10個月。
曾多次被法官斥準備不足
大律師黃志偉昨表示審訊時有考慮過傳召熟悉原居民權益的憲法專家作證,但指示律師後來稱沒有資源請專家,加上他認為舉證責任在控方,他只需在庭上提出憲法權利的論點即可,黃強調並非他本人單方面決定。至於所謂「秘密武器」,黃則指眾上訴人在審訊透過他的陳詞,就知道「秘密武器」是關於憲法權益的論點。黃在被盤問時承認,審訊前曾多次被法官斥責準備不足,但稱責任不單在他身上。案件編號:CACC 425/2015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 iPhone/ iPad/ Android/
人人做記者
爆料方法 :
爆料熱線:
(852) 3600 3600
傳 真:
(852) 3600 8800
SMS:
(852) 6500 6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