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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無清射擊垃圾 槍會持牌人脫罪

香港槍會場地附近,有大量射擊垃圾。 香港槍會場地附近,有大量射擊垃圾。
香港槍會場地附近,有大量射擊垃圾。
膠塞靶場出現 控方舉證存疑
香港槍會後山曾遍布射擊垃圾釀成環境災難,水務署去年曾根據《水務設施條例》向香港槍會採取檢控行動,惟搜證出問題而未能成功檢控。之後警方再以涉嫌違反《火器及彈藥條例》票控香港槍會之持牌人、兼第13屆全運會射擊選手周啟承。周不認罪受審後,結果他昨日亦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因控方舉證有疑點被暫委裁判官劉漢泓裁定控罪不成立。裁判官表示因無法排除涉案的白色膠塞可能隨風或雨水從射擊場外帶入場內,而非被告沒有盡責任清理。不過裁判官亦指,被告在錄影會面的解釋自招嫌疑。
57歲被告周啟承,任職弘立書院營運總監,他亦是2017年全國運動會香港代表隊射擊選手,曾參與男子飛碟雙向項目。傳票控罪指他於去年4月29日,在新界荃灣荃錦公路10咪半香港槍會內,沒有遵從持有槍械或彈藥管有權牌照第18條,即沒有在射擊場關閉前,清潔射擊活動使用的彈藥或其部分,即6粒來自霰彈槍子彈的白色膠塞,違反《火器及彈藥條例》。
無法排除膠塞隨風雨帶入
裁判官首先裁定,涉案6粒膠塞屬於條例定義下的「彈藥」,因此被告必須確保在射擊活動完成及射擊場關閉之前將之清理妥當。證供指涉案射擊場在前年7月15日起關閉,而警方在去年4月29日檢取涉案膠塞。裁判官指兩個日期相隔近9個月,法庭不能排除射擊活動時,膠塞可能被射出射擊場外的山坡,而根據軍械專家所指,涉案膠塞只重約2至3克,有可能被風或雨水被帶回場內。裁判官續指,射擊場由1973年啟用,雖然涉案膠塞明顯由射擊產生,但法庭不能確定該些膠塞何時出現在射擊場內,也不能肯定是被告沒有確保妥善清理射擊場所致。
裁判官續指,被告自辯時作供合情合理,他稱自2019年起媒體報道令大眾關注射擊場情況,便一直聘請承辦商作大規模清理工作,又呈上清潔服務合同。
被告在錄影會面中解釋,可能清潔工在清理過程中跌了該些膠塞落地下,裁判官認為此說法是自招嫌疑,但由於控方未能在毫無合理疑點下完成舉證,因此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案件編號:WKS 13697/2021
被告周啟承昨獲判罪名不成立。(陳德賢攝)被告周啟承昨獲判罪名不成立。(陳德賢攝)
被告周啟承昨獲判罪名不成立。(陳德賢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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