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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暴鬧市私了律師 3青年認罪1受審

事主陳子遷遇襲期間,衣服被扯破,頭部流血。 事主陳子遷遇襲期間,衣服被扯破,頭部流血。
事主陳子遷遇襲期間,衣服被扯破,頭部流血。
涉暴動非法集結蓄意傷人 續准保釋
男律師陳子遷前年5月在銅鑼灣街頭,疑因譴責示威者破壞店舖,而被大批人士用長傘、硬物或徒手暴打「私了」,有人更威脅若陳報警就會打死他。陳遇襲後受傷大量出血,送院後身體多處須縫針。4名懷疑涉案男子事後被檢控,案件昨於區域法院開審。4名被告的其中一人否認暴動及蓄意傷人兩罪而需受審,餘下3人則承認參與非法集結及蓄意傷人兩罪,將在全案審結後始作判刑,法庭暫定10月18日聽取該3人求情,期間所有被告續准以原有條件保釋外出。
3名認罪被告分別是譽韋崙(27歲)、鄭學洺(25歲)及王姓青年(17歲),控罪指他們於2020年5月24日,在禮頓道及加路連山道一帶參與非法集結,及意圖使男事主陳子遷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他。譽韋崙原另被控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指他於2020年6月30日,在柴灣某單位管有一支伸縮棍,此罪獲准存檔,未獲法庭批准不得起訴。
多處裂傷 留院3天
餘下的被告唐健幫(33歲、貨車司機),否認暴動及蓄意傷人兩罪。控方指唐姓被告在警誡下承認曾以手腳向事主施襲,辯方則透露,被告會爭議警誡供詞可否呈堂,及身份的辨認問題。
3名認罪被告承認的案情指,事發當日中午有人在銅鑼灣一帶,發起反國歌法及國安法的未經批准集結遊行。至下午3時許,有示威者破壞禮頓道一間店舖,事主陳子遷途經見狀,即予以譴責,說警方到來便會拘捕他們。事主語畢轉身擬離開時,被一群示威者從後襲擊,他們用雨傘、硬物或徒手,擊打事主後腦和背部,事主被打至頭部流血及眩暈,連忙逃跑並大叫「救命!」
惟示威者仍追打事主,有人撐傘遮擋施襲者外貌,有人扯爛事主衣衫,甚至將大型金屬路牌擲向事主,不過未有擊中。事主終在南華體育會對開倒地,並由體育會職員報警。事主送院檢驗後,證實額頭頭頂頭皮、下巴等有裂傷,留醫3日後出院。同年6月30日,該3名被告被捕,譽及鄭在警誡下,均稱是見別人打事主,便加入施襲。案件編號:DCCC 65,66/2021
事主陳子遷被打至跌在地上。事主陳子遷被打至跌在地上。
事主陳子遷被打至跌在地上。
被告譽韋崙(右)認罪,獲准保釋候判。被告譽韋崙(右)認罪,獲准保釋候判。
被告譽韋崙(右)認罪,獲准保釋候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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