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子自瀆 前警員另涉32罪 官:或成判刑考慮
前警員被指要求年幼兒子齊齊看YouTube色情影片自瀆,甚至直播與妻行房,翌日問兒子「我雄唔雄武?」經審訊後,該前警員前日被裁定4項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或煽惑作出猥褻行為罪成,已定於10月6日判刑。案件於昨在高院提訊時,法官李運騰指,被告正面對另一宗將在區院審理,涉及32項與不誠實有關罪行的案件,而該案的案發日期,正與本案重疊。法官關注應否在本案判刑時,視他作無案底、有良好紀錄處理,又指控方應該主動交代這情況,讓法庭考慮如何處理,否則法庭便會被蒙在鼓裏。
據法官透露,以英文代號「FSL」代表,現年48歲的被告涉及不誠實罪行的案件將於區院審理,被告早前已透過律師代表稱擬承認32項控罪當中的25項。至於本案方面,被告原被控10罪,由7女2男組成的陪審團,於前日以7比2裁定被告其中兩項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猥褻行為,及兩項煽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嚴重猥褻行為罪罪成。4項罪成的控罪涉及兩次事件,包括被告在家播片要求X除褲自瀆;以及X拒絕自瀆時被告取出藤條作勢打他。被告另涉其餘兩次事件,分別指控被告以刀威嚇逼X自瀆,及在澳門酒店房要X自瀆之事件,但涉及的控罪均被陪審團裁定罪名不成立。
昨日的提訊,主要是要確定X是否願意錄取創傷報告。控方指,案件主管已知會X及其母親有關本案的審訊結果,以及提取報告的作用,X最終表示願意再錄取創傷報告。法官遂下令先為X索取該報告,案件將於10月6日判刑。
子願意再錄取創傷報告
有關本案被裁定罪成的案情,據審訊時播放X的錄影會面指,他就讀小一時,被告跟他說:「如果返學攰攰哋,可以衝去廁所除褲自己搞生殖器,會精神啲」。到小五,被告更從YouTube找色情片段給他看,期間被告「插隻手指落去(陰莖)轉圈」,然後叫他「一齊做吖,好舒服好開心㗎」。
此後,被告幾乎每周也播片要求齊齊自慰,X試過拒絕,被告即持藤條作勢打他。X續指,被告曾要他看「真人示範」,向他直播父母性交過程,其後又問X稱他是否雄武。X坦言覺得被告行為「好猥瑣」。案件編號:HCCC 25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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