貼街招唱衰前僱主 男子被捕
【本報訊】一名46歲中國籍男子自今年7月起,涉嫌多次在前受僱公司所處大廈的外牆及周邊張貼街招,披露前僱主的個人資料,涉嫌在未經資料當事人同意下披露了對方的個人資料,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64(3A)條的規定,該男子昨日在新界南被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拘捕,現正遭扣留調查。
兩人另有商業合夥
調查顯示,被捕人士曾受聘於受害人經營的公司10多年,除僱傭關係外,他與受害人之間另有商業合夥。及至2021年9月左右,兩人因金錢糾紛而終止合夥,被捕人士自此離開該公司。惟自今年7月起,有人多次在公司所處大廈的外牆及周邊張貼街招,披露受害人的中文姓名、照片、該公司名稱,以及該公司的地址及電話號碼等,並作出針對受害人的指控。
私隱專員公署提醒市民,「起底」屬嚴重罪行,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5年。市民在披露他人的個人資料前,都要三思,以免觸犯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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