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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標籤字太細 消委會:放大鏡先睇清

標籤字體過細,消委會指常人要用放大鏡才能看清。(李志湧攝) 標籤字體過細,消委會指常人要用放大鏡才能看清。(李志湧攝)
標籤字體過細,消委會指常人要用放大鏡才能看清。(李志湧攝)
【本報訊】食物標籤字體過細,單憑肉眼難睇得清!消委會今年5至6月在市面抽選55款預先包裝食品,發現近九成樣本字體過細,不符合食物安全中心指引所建議的最小高度。消委會形容,「視力正常的人士,相信亦需借助放大鏡才能看得清楚」。
中文字僅高0.5毫米
是次55款食品的標籤中,個別產品的英文字母字體最小高度只有0.3毫米,低於食安中心建議的1.2毫米;中文字最小高度只有0.5毫米,並低於過建議1.8毫米下限。部分屬於較大包裝的食品,標籤可閱程度亦未見改善,如一款薯片包裝總表面面積超過2,000平方厘米,惟外加標籤面積僅22平方厘米,當中營養標籤的闊度更少於1毫子硬幣。
測試同時指出,20款樣本的標籤印刷欠佳,如字體模糊、化開或褪色;19款樣本標籤的字體與背景顏色對比不夠鮮明,亦導致消費者難以閱讀產品資訊。消委會強調,獲取正確的產品資料是消費者的基本權利,商戶有責任提供清楚的食物標籤資訊,讓消費者作知情選擇,敦促食物業界從速檢視食物標籤的可閱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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