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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蘇通申剔除破產呈請押後判

潘蘇通 潘蘇通
潘蘇通
【本報訊】近年屢傳財政狀況困難的高銀金融主席潘蘇通,去年12月被一間財經資訊供應商入稟高等法院申請破產。潘蘇通一方其後以對方濫用程序為由,申請剔除呈請。高院昨日開庭審理此申請。原訟庭暫委法官梁俊文聽罷雙方陳詞後,決定另訂日子頒布決定。
指新華財經濫用程序
本案的破產呈請人為新華財經有限公司,答辯人則為潘蘇通。潘的代表律師指,潘被新華財經申請破產前,其實已面對另一宗破產呈請。新華財經所是次申請,明顯屬於濫用或不當利用程序,法庭應予以撤銷。破產呈請人一方則指,相關的破產呈請或可以合併處理,又引用案例力陳,呈請人提出是次申請符合程序。法官聽取陳詞後,決定押後裁決。由於潘涉及另一宗案件正等候審理,因此批准雙方在該案判決後,再添補陳詞。
潘蘇通近年屢傳財政狀況困難,他在去年11月被中信銀行入稟提出破產呈請。法庭已經排期於6月7日審理,預計需時兩天。另外,潘以及高銀金融旗下的金鋑有限公司,本月亦被管理顧問公司Outstanding Management Consultation Limited入稟高院,追討約8.1億元欠款連利息。案件編號:HCB 6830/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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