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測大麻二酚產品 三成含違禁成分
【本報訊】保安局計劃進一步立法管制大麻二酚(CBD)產品,執法部門自2019年起進行了近120次行動,在不同地點檢取和測試聲稱含有CBD的產品。在已完成檢測的產品中,有約三分之一的樣本被驗出含有受禁的四氫大麻酚(THC)。
保安局回應議員楊永杰書面質詢時稱,警方和海關等執法部門留意到近年有不同種類含有CBD的產品進口和在本地出售,主動在不同地點檢取和測試聲稱含有CBD的產品,在已送交政府化驗所,並已完成樣本檢測的產品中,有約三分之一樣本驗出THC,當中涉及超過4,000件被檢取的產品。檢控及定罪方面,執法部門仍在調查或正徵詢律政司意見。
至於CBD納入《危險藥物條例》規管前,會否倣效外國做法,建議市民每日攝取CBD的上限,以及提醒孕婦等人士應避免使用含CBD的產品。保安局認為,現時已有不同法例規管含CBD的產品,包括《食物安全條例》及《消費品安全條例》等,考慮到CBD產品很可能含THC,故認為不宜建議市民每日攝取CBD的上限,或設下買家年齡限制等。
THC存被用作毒品風險
大麻含有多種大麻素,THC及CBD都能在大麻提取。當中THC有精神活性作用,有被用作毒品濫用的風險,容易令人上癮及影響健康,因此受《危險藥物條例》管制,而CBD則沒有精神活性作用,不屬危險藥物。惟提取CBD的過程中,有機會同時提取TH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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