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保就業補貼 須先清還欠款
【本報訊】疫情令百業非死即傷,港府終重推「保就業」計劃,為僱主提供為期3個月的工資補貼,計劃於明日起接受申請,最快下月初分4期發放補貼。政策創新與統籌辦事處總監何珮玲昨日表示,申請今輪保就業的僱主,需要先在下月10日前清還上輪計劃的欠款,才會受理新申請。
上輪7700萬罰款仍未追回
何珮玲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上輪計劃目前仍有7,700萬元罰款未追回,涉及860名僱主,部分僱主仍在上訴,若申請今輪保就業的僱主仍未交還款項,需先在下月10日前清還,否則將不獲處理新申請。另外,何又透露,政府希望借新一輪計劃,盡快了結上輪欠款問題,因此要求僱主先清還欠款。
她又指,今次計劃為僱主增加彈性,可每月上調或下調承諾僱用人數,即使企業計劃在3個月補助期間結業,仍可以在經營期內領取補貼。她又提醒,僱主選定作聘用人數上限的月份期間,如有僱員因無薪假全月無收入、無強積金供款,則不會被計算在聘用人數內。
新一輪保就業計劃,將向僱主補貼僱員5月至7月的工資,每名全職僱員可劃一補貼8,000元;兼職僱員或65歲或以上人士,只要合乎資格,亦可劃一獲4,000元半額資助。此外,計劃受眾範圍更包涵了自僱人士,只要去年底或之前已開通強積金戶口,並於申請日未有取消,將可獲一次過8,000元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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