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耗資50億 啟德供冷系統 承建商12宗不達標 機電署無評核呈報 審計署斥監管失職

啟德供冷系統為區內建築的中央空調系統提供冷凍水。 啟德供冷系統為區內建築的中央空調系統提供冷凍水。
啟德供冷系統為區內建築的中央空調系統提供冷凍水。
【本報訊】耗資近50億元建設的啟德區域供冷系統遭審計署揭問題處處。新一份審計報告指,投得第二期工程合約的承建商在營運供冷系統期間,曾有12宗不達標個案,雖然只有一次被評為與其供冷系統的實際表現有關,但負責項目的機電署從未調整過營運費用,亦無評核其行政及呈報職責。
第3期有項目遲16.4個月竣工
啟德發展區推行區域供冷系統分為3期進行,整個項目共批出11份合約,涉及9個承建商,除了第3期的一個項目預計於2025年12月完工之外,其他均已在2013年至2020年間分階段完工,但工程項目的實際完工日期均超出合約所訂,當中較嚴重為第3期的兩份合約,分別延遲了9.2個月及16.4個月。
第二期供冷系統工程的承建商在2011年2月獲批出合約,總金額為約19億元,包括約16億元設計及建造部分,以及約3億元作營運之用。該合約下的設計和建造工程在2011年3月展開,並在2014年9月完工,因天氣惡劣而令完工日較原定合約期遲6.6個月,最終合約金額為17.325億元,較原定費用增加5.6%,折合約9,200萬元。
個別支站績效未符要求65次
審計署留意到,該系統自2013年啟用至去年3月為止,就8個用戶支站而言,共有12宗個案,涉及個別用戶支站在一個月內所錄得的未能符合關鍵績效指標次數超出20次,最高更達65次。機電署指,僅一宗個案的成因是感應器維修工程導致未能提供數據,與承建商營運的實際表現有關,其餘11宗的成因是承建商無法控制。縱使營運表現不達標,但機電署從未就此調整營運費用,於2020年11月起才就實地視察作記錄,但有關報告並無述明視察結果和跟進行動。
審計署認為,機電署需要持續致力密切監察承建商營運啟德區域供冷系統的表現。機電署則表示,會定期就實地視察的結果存檔以作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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