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港聞

藏兩海綿彈 網媒記者入獄3個月

【本報訊】一名有製造及管有炸藥前科的男子,於2019年8月修例示威期間,在觀塘警署附近被警員搜出兩枚已使用過的海綿彈。他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無牌管有彈藥罪成,昨天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監3個月。裁判官鍾明新指出,即使涉案海綿彈沒有炸藥,潛在危險較低,惟被告欠缺真誠悔意及有前科,故不宜判罰款及社會服務令。
被告鄭偉成(35歲),報稱網媒記者,被控於2019年8月5日,在觀塘將軍澳道與鯉魚門道交界無牌管有兩枚已使用的海綿彈。被告曾因在2015年「光復元朗」反水貨客示威期間攜有辣椒油噴劑而被判監半年,以及牽涉同年西貢蠔涌爆炸品案,被判監2年10個月。
稱示威現場拾獲 欲交警方
根據控方案情,當日凌晨大批示威者包圍觀塘警署,向警署掟雜物。及後警員在附近一個安全島上截查被告,並在其褲袋內搜出兩枚已使用過的海綿彈。當時被告身穿記者背心,他於警誡下稱沒有參與非法集結,兩枚海綿彈是從地上拾來。被告於庭上辯稱,執拾地上海綿彈是打算交還警方。案件編號:KTCC 1233/2021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 iPhone/ iPad/ Android/
人人做記者
爆料方法 :
爆料熱線:
(852) 3600 3600
傳 真:
(852) 3600 8800
SMS:
(852) 6500 6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