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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磚非法集結 21歲仔囚8個月

案發當日有示威者向警方防線投擲雜物。 案發當日有示威者向警方防線投擲雜物。
案發當日有示威者向警方防線投擲雜物。
【本報訊】2019年8月25日荃灣一帶有遊行示威,一名21歲男學生承認當日手持磚塊在現場參與非法集結,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監8個月。裁判官鄭念慈指,無論他是有意擲磚還是純粹威嚇,都與其他人起了互相壯膽的作用,須承擔同樣責任。
本案被告牛致行早前承認於2019年8月25日在荃灣楊屋道,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士參與非法集結。辯方昨天求情時表示,被告雖然一度手持磚頭,但從沒有擲出。惟裁判官質疑「如果佢掟咗出去,就唔係呢條罪啦」。
求情指無擲出 遭官駁斥
據被告承認之案情,案發當日下午,有獲不反對通知書的遊行在葵涌及荃灣區舉行。但遊行開始不久後,便有暴力事件接二連三發生,包括毆打、損毀警車、店舖被砸等,亦有人向警方丟雞蛋、磚頭、金屬棍等雜物。警方在傍晚5時許展示黑旗,宣布現場為非法集結,但暴力行為並無停止,警方使用催淚彈及橡膠子彈驅散,示威者就以雨傘及水馬作防護,有人以汽油彈還擊。近6時45分,警方在楊屋道推進時,身穿黑衣的牛一度拾起磚頭,但其後失去平衡倒地,手上磚頭亦掉在地上。他之後被警方制服。
案件編號:WKCC 3717/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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