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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情:遙距開會限防疫 議員盼擴大應用

立法會通過決議,容許疫情達到某程度下,立法會大會、內務委員會及財務委員會可透過遙距方式開會。(黃仲民攝) 立法會通過決議,容許疫情達到某程度下,立法會大會、內務委員會及財務委員會可透過遙距方式開會。(黃仲民攝)
立法會通過決議,容許疫情達到某程度下,立法會大會、內務委員會及財務委員會可透過遙距方式開會。(黃仲民攝)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反覆,上屆立法會就曾通過修例,以遙距方式召開事務委員會會議。立法會尋日通過決議,容許喺2019冠狀病毒疫情期間達到一個程度下,立法會大會、內務委員會及財務委員會可透過遙距方式開會。不過有議員就憶起2019年立法會大樓被破壞慘況,認為應擴至天災人禍甚至黑暴再現時,亦可舉行遙距會議。亦有議員話立法會應盡快訂明採用遙距會議嘅客觀標準,以免出現爭拗。
立法會通過授權立法會會議或委員會會議,喺指明期間內按照《議事規則》,藉立法會決定嘅方式遙距進行會議。議員梁美芬提到2019年7月1日立法會大樓被破壞,「議員就算想衝入大樓,都返唔到工」,當時大家仲要一早通知警隊陪同前往立法會。
梁美芬:限制議員權利
梁指根據《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動議嘅擬議決議案,現時範圍「寫得好窄」,只訂明2019年冠狀病毒情況下難以舉行會議時方可召開遙距會議,認為係限制行使遙距開會嘅權利。
議員張宇人亦憶述立法會大樓被破壞情況,話議員需要喺警署等候,「當時大家都講緊『大劑』,個議會唔可以開(會)」。佢希望今次通過動議後,可擴大條例適用範圍至天災人禍甚至黑暴再發生嘅情況。
網絡不穩問題未解決
唔單止有意見要求擴大指明期間範圍,議員林健鋒就話社會對立法會工作抱有期望,所以有必要訂立進行遙距會議嘅客觀準則,即疫情要嚴重到邊一個地步,先至導致立法會大會及事務委員會未能召開實體會議,強調此舉對於立法會維持對外公開透明形象有重要意義。
至於遙距會議能否順利舉行,亦要視乎係咪有順暢網絡,議員謝偉銓話近日同其他議員參與多場視像會議,曾因網絡唔穩定難以聽清楚大家發言,希望秘書處可處理。佢又建議喺視像會議程式上可有多於一個嘅選擇,以防程式一旦出現問題而未能開會。
梁美芬提到2019年7月1日立法會大樓被破壞,「議員就算想衝入大樓,都返唔到工」。梁美芬提到2019年7月1日立法會大樓被破壞,「議員就算想衝入大樓,都返唔到工」。
梁美芬提到2019年7月1日立法會大樓被破壞,「議員就算想衝入大樓,都返唔到工」。
張宇人冀通過動議後,可擴大條例適用範圍。張宇人冀通過動議後,可擴大條例適用範圍。
張宇人冀通過動議後,可擴大條例適用範圍。
謝偉銓建議視像會議程式應有多於一個選擇。謝偉銓建議視像會議程式應有多於一個選擇。
謝偉銓建議視像會議程式應有多於一個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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