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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刑恐東方記者案 下周一上訴裁決

黎智英(右)於二○一七年的六四集會上公然以粗口辱罵及涉嫌刑事恐嚇東方記者。 黎智英(右)於二○一七年的六四集會上公然以粗口辱罵及涉嫌刑事恐嚇東方記者。
黎智英(右)於二○一七年的六四集會上公然以粗口辱罵及涉嫌刑事恐嚇東方記者。
【本報訊】壹傳媒有限公司雖然昨日被頒令清盤,惟其集團旗下公司所涉及的刑事案件會如何處理,仍是未知之數。此外,黎智英本人亦官司纏身,現時已就4宗未經批准集結案被定罪,共被判監20個月,另外還有兩宗案件包括違反《港區國安法》及詐騙案,正等待開審。而他被控恐嚇東方傳媒機構記者一案,雖然初審獲判罪名不成立,惟餘波未了,律政司就有關判決提出上訴,上訴聆訊早前已處理,高等法院原訟庭定於下星期一(20日)下午2時半作出宣判。
國安詐騙案纏身 恐有排踎
在本月初於赤柱監獄內度過其74歲生辰的黎智英,涉於2017年的維園六四集會上粗言恐嚇東方記者一案。當日黎智英與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在維園涼亭出席完六四祈禱會後,黎突然走向一名在場採訪的東方男記者,以右手指着記者臉部,同時以「×你老母×」等粗口辱罵,還出言恐嚇稱「我實會搵人搞×你」、「我影×咗你嘅相」等。雖全程有照片及短片佐證,控罪亦表證成立,但西九龍裁判法院女裁判官鍾明新,最終在去年9月3日判黎刑事恐嚇罪名不成立。之後律政司拖足半年後才入稟高院,以案件呈述方式提出上訴。高院原訟庭再過半年之後,在本年10月底開庭,由陳慶偉法官審理,控辯雙方即日已完成陳詞,在上訴聆訊審結個半月後,法庭將於下周一作出判決。
多案纏身的黎智英和《蘋果日報》多名高層,被指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中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罪,將於本月28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訊。但該案的被告還包括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AD Internet Limited(蘋果互聯網有限公司)。它們被控與黎智英及其他人串謀,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中國進行制裁、封鎖或其他敵對行動。3間公司一直以來都沒有代表出庭應訊,控方表示之後不排除會在它們缺席下,申請將案交付高等法院審訊。另外,積金局亦於今年11月中入稟區域法院,指蘋果日報有限公司欠供員工之強積金僱主供款,向它追討逾187萬元。
此外,黎智英亦被控與壹傳媒高層人員串謀,欺詐香港科技園有限公司,隱瞞其租賃之將軍澳工業村用地違反租契。此外將於下周二(21日)在區域法院再提堂。換言之,黎智英在本年度完結前,要不斷游走監獄與法庭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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