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港聞

激濁揚清:錯在為疫苗商越俎代庖

新冠肺炎疫情何時受控尚未可知,惟懷疑針後出現異常情況則不絕於耳。有六旬漢8個多月前應政府呼籲接種疫苗,但針後出現面癱,病情一直沒有起色,不能正常飲食,嚴重影響日常生活,當局僅賠償10萬元便欲了事。港官還好意思想對市民打「疫苗護照」的主意,他們應先接受肉毒桿菌注射,人為地使其面癱嘴歪、眼睛不能合上8個月,再說不遲。
按疫苗保障基金資料,面癱持續26周或以上,最高可獲賠償150萬元。按上述苦主年齡計算,上限應為125萬元,到頭來所得竟不足一成,準則實太無從捉摸,莫非這金額是據「針」字中的「十」來釐定?倘中國人造字將「打針」定為「打銆」,才能獲賠百萬乎?
截至上月23日,疫苗保障基金共接獲595宗申請,獲批個案僅87宗,涉款1,042萬元,平均每宗獲賠約11萬元,至今沒有一宗死亡個案獲得賠償。基金批出申請之嚴苛,體現了林鄭說的「用公帑須謹慎行事」,雖然這種謹慎從來不對官員,只對市民。
政府設立疫苗保障基金,是為在接種最後一劑疫苗後兩年內出現非預期的嚴重異常事件、並能提供有關證明的人士提供財政援助。基金曾以「與所接種疫苗無關」為由拒絕受理若干索償申請,可見事涉疫苗生產商及不斷叫市民打針的港官而已,那為甚麼作出賠償的竟不是疫苗生產商、港官,而是庫房,亦即納稅人呢?試問當中道理何在?
在這個「與疫苗共存」的時代,疫苗生產商進帳數以百億美元計,早已肥到有穿襪困難症了,倘能從巨額利潤中撥出一丁點作賠償之用,除了是一種負責任的表現,亦能對世上僅獲賠雞碎甚至不獲賠償的苦主,有更公道的處理。只可惜在谷針上腦者的眼中,要負責的從來只有市民。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 iPhone/ iPad/ Android/
人人做記者
爆料方法 :
爆料熱線:
(852) 3600 3600
傳 真:
(852) 3600 8800
SMS:
(852) 6500 6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