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港聞

啞忍近40年 3姊妹控表叔性侵

家庭聚會揭舊事 案發時僅7至12歲
3名現已成年的水上人姊妹,投訴在卅多年前、年僅7歲至12歲時,在父親的漁船上遭當時十多廿歲的表叔性侵。直至數年前,表叔在家庭聚會中欲摸其中一名事主的臉被拒,結果將塵封多年的舊事揭發。這名表叔現被控一項強姦及5項非禮罪,昨日起於高院受審。法官在開審時特意提醒陪審團,本案發生在上世紀80年代,應好像看電視劇般,代入當時的環境去考慮證供。
涉漁船犯案 控非禮強姦共6罪
本案代號「T.F.M.」的無業被告現在已58歲。他被控於1982年至1987年某日,在香港某船隻上非禮女童Y,及兩度非禮女童X。他另被控於1986年初至1987年終期間某日,在香港某船隻上強姦及兩度非禮女童Z。3名事主是姊妹關係,案發時X年約11歲、Y年約12歲、Z年約7歲。被告則是3人的表叔。
控方開案陳詞指,3名事主的父親是漁民,有時會上漁船玩耍,被告則有時會上船幫手。1987年夏天,讀小五的X與被告單獨待在船上,被告叫X去他的房間,然後在房內壓着她並脫去其褲子。接着X感覺到有硬物進入其陰道,然後有液體由下體流出。數月後,X在船上房間睡覺,被告又走進來,以類似方式非禮她。
被告飯局欲摸臉 事主:唔好摸我
控方指X一直沒向人透露事件,直至2012年一次家庭飯局,被告想摸X的臉,她立即走開並叫「唔好摸我」。她其後在丈夫追問下,將事情和盤托出,其後更透過社工報警。事件曝光後,Y及Z亦說出她們的經歷。其中Y稱在1982年某天,被告曾在漁船突然以手捏她下體。當時Y向被告叫「你唔好再係咁,如果再係咁,我會用刀斬死你」,被告才縮手。
至於Z方面,控方就指在1986至1987年間某天,Z在船上過夜,睡覺時她感到有人用手擘開她的小腿,又撩她的陰部。Z睜眼見到被告,感到非常驚慌,不知被告會做甚麼,於是閉眼裝睡。她感到當晚被告曾3次用手指插她的陰道。翌日被告在船上又叫Z入房,先脫去她的褲子,然後用手按着她上身,把陰莖插入她的陰道。Z嘗試掙扎但不成功。
數個月後Z因發高燒看醫生,被告揹她去診所,途中又用手指插入她的陰道。Z曾把性侵事件告訴祖母,但祖母只回應說「細路女唔好亂咁講嘢」。
案件編號:HCCC 307/2020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 iPhone/ iPad/ Android/
人人做記者
爆料方法 :
爆料熱線:
(852) 3600 3600
傳 真:
(852) 3600 8800
SMS:
(852) 6500 6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