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何其多 病翁延救誰之過
醫療事故層出不窮,並非廉價的公立醫院「專利」,即使收費不菲的私家醫院也未必安全。寶血醫院(明愛)老翁月初術後於院內跌倒,家屬指控無人施救,之後諸多「甩漏」,令到事主2周來昏迷不醒,院方態度冷淡,家屬向本報求助,盼《東方》為民請命,討回公道。
78歲羅翁9月3日於寶血醫院順利完成切除前列腺手術,本來康復進度良好,可以出院趕及中秋共敍天倫,豈料家屬突然接到醫院通知,說羅在醫院跌倒,家屬趕到現場後,發現羅失去意識,身邊一個醫護人員也沒有,需到病房外呼救,再三催促下,才急召駐院醫生到場急救並安排轉到明愛醫院,期間,羅心臟停頓,搶救爭分奪秒,家屬要求「鎖𨋢」不果,升降機多次停下,懷疑因此耽誤時間,最終老翁患上急性肺栓塞,腦部已死亡,持續昏迷,多個器官功能衰退,醫生表示一兩日內會離世。家屬稱親身到寶血醫院要求交代,然而院方態度惡劣、毫無誠意,拒絕即日會面,自此再無聯絡他們,做法如在傷口上撒鹽。
醫院方面,自然又是另一個版本,對重要情節包括為何跌倒及施救過程,答案令家屬非常不滿,質疑醫護疏忽照顧、判斷失誤,導致羅救援延誤、生命垂危,並向院方發律師信及向衞生署私營醫療機構投訴委員會作出投訴,誓要追究責任。然而一般市民想在醫療事故提出訴訟,可謂困難重重,首先當然是高昂律師費用,會令人卻步,未見官先打三十大板,要和財雄勢大的醫院對簿公堂,對方本身有慣用的律師團隊打官司,可以聘請優秀大狀及精英專家助拳,況且醫醫相衞,要指證醫生犯錯,談何容易,所以甚少醫療訴訟會打到最後階段,不少苦主怯於形勢,有得庭外和解獲得部分賠償,已經算不幸中之大幸。
當然亦有嚴重醫療事故,基本上看情節已經知道錯在院方,相信在法律程序初期已經在庭外和解,不用浪費時間資源。公院的疏忽事件,件件都是匪夷所思,甚麼「開錯腦」、左右不分,遺留物件在病人體內,都令人懷疑涉事醫護的水平,當然私院亦不一定一分錢一分貨,店大欺客,有時候是貼錢買難受,總之遇上醫療事故,小市民實在有冤無路訴。
無論是私院公院,都要面對人才流失的問題,去年7月1日至今年6月底,公院全職醫護流失率都較去年同期上升,不少是因為對政治經濟悲觀,移民他方避難,本身已是「皇帝女唔憂嫁」,在人手短缺下,更加吃香,令到經驗較淺,技術較次都可以「上位」,有些複雜個案及手術,都因為缺乏醫生而延誤,情況只會變得愈來愈差,見不到改善的契機。本地培訓需時,遠水不能救近火,除非引入足夠外地醫生,但面對行內既得利益者重重阻撓,受影響始終是市民,像羅翁家人對醫院有極大控訴,只是冰山一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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