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經

港樓按研用本票交收 銀行願試行 冀明年推

香港金融管理局擬繼續推進不經律師行的物業交易替代付款機制,初步建議方案僅適用於涉及按揭貸款的物業交易,並用本票作交收。目前已有銀行願意試行,當局冀明年中可推出新付款機制。
金管局發言人指,銀行業界與金管局現正繼續緊密地與香港律師會就物業交易的替代付款機制作出研究。建議的機制考慮容許在不影響物業買賣各方(包括買家、賣家、雙方律師及雙方按揭銀行)的基本角色和法律責任的前提下,不經律師行戶口支付物業按揭貸款金額及其他相關的大額款項,旨在減低萬一有律師行營運出現重大問題時對銀行及客戶造成影響,以及提升對各方的保障。銀行業界現正就所得的意見,完善方案和仔細磋商具體的操作流程及細節,以落實建議的機制。
相關成本或轉嫁客戶
星之谷按揭行政總裁莊錦輝指,自去年底本港多間律師行發生狀況,不少客戶考慮轉用銀行本票直接進行物業買賣,部分中小型銀行目前已有提供相關的支援服務。不過,有關措施若強制執行,準業主需到分行排隊購買本票,律師行亦要於提款日到分行取票及入票,或增加工作負擔及風險,而產生的成本有機會轉嫁予客戶。惟長遠而言,若買賣方的委託銀行未來可直接過戶,整個程序可變得簡單快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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