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國際

市監總局查18煤企涉哄抬價格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加強電煤價格監管。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加強電煤價格監管。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加強電煤價格監管。
【本報綜合報道】國家市場監管總局上周五表示,為做好能源保供穩價工作,進一步加強電煤價格監管,向山西省、內蒙古自治區、陝西省派出調查組,初步認定18間煤炭企業涉嫌哄抬煤炭價格,3間交易中心涉嫌不執行政府定價。
交易中心自訂收費增成本
行動針對涉嫌哄抬價格、價格串通等問題線索展開重點調查,控制煤炭生產企業「坑口價」的重點環節,並重點對3個電煤主產區的煤炭企業開展調查。煤企哄抬價格的3種形式包括,在成本未有明顯變化下大幅提高銷售價格;增加交易環節,透過層層加價哄抬價格,例如由煤炭生產企業將煤炭銷售給關聯貿易公司,再通過關聯貿易公司加價。
煤企更會以化工煤名義高價銷售動力煤,由企業以「化工煤」名義簽署確認函,但實際銷售動力煤,通過規避長協限價方式推高價格。個別煤炭交易中心更自訂收費標準,增加煤炭交易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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