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藝人航班資料 4人判刑
前客服人員謀私利囚3年 追星粉絲同獲罪
內地×航空公司外判女客服人員秦×夥同友人李×,向追星粉絲出售明星所乘飛機的航班行程等公民個人訊息,近日被北京朝陽法院以侵犯公民個人訊息罪,雙雙判有期徒刑3年及罰款4萬元(人民幣˙下同,約4.8萬港元),且禁止在3年內從事航空客服類職業。據悉,二人出售的個人訊息中,涉及多位當紅明星及藝人。
內媒周二報道,秦×及李×均為90後。案發時,秦×是×航空公司的外判客服人員,李×曾有類似工作經歷,二人因業務往來而熟識。在2020年至2021年間,秦×夥同李×非法獲取公民個人訊息再向他人出售,其中涉及他人乘坐航班的行蹤軌迹訊息1,964條,其他公民個人訊息370條,非法獲利4萬餘元。
同須罰款 兩粉絲可緩刑
案情指,兩名女粉絲徐×及張×為與偶像拉近距離,遂聯繫秦與李,並以6萬餘元(約7.2萬港元)多次向後者購買明星的航班訊息。檢察機關隨後對4人提控,因考慮到秦與李的行為侵害社會公共利益,同時向兩人提起民事公益訴訟,並於上月31日開始審理此案。
此外,法院責令秦×與李×須共同支付4萬餘元公共利益損害賠償款,前者須額外繳付約6,200元(約7,450港元),後者則須付1.8萬餘元(約2.2萬港元),並令兩人注銷買賣及刪除涉及公民訊息的微信號和數據,及向公眾公開致歉。另外兩名被告張×及徐×則分別被判監一年罰款一萬元(約1.2萬港元),及判囚5個月罰款5,000元(約6,005港元),兩人均可緩刑。本報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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