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國際

上海買樓悲慘經歷 貸款延誤 判賠614萬

上海黃浦區人民法院解除事主的房屋轉讓協議。 上海黃浦區人民法院解除事主的房屋轉讓協議。
上海黃浦區人民法院解除事主的房屋轉讓協議。
已付首期 賣家未獲尾數取消交易
上海市一名女子斥資1,550萬元(人民幣‧下同,約1,903萬港元)購買一套商業用房,詎料支付745萬元(約915萬港元)首期後,因銀行貸款審批延誤,未能如期支付尾數,結果遭賣方告上法庭。法院判事主敗訴支付近500萬元(約614萬港元)違約金、房屋整修費,被稱為「最慘買樓者」。
中國裁判文書網顯示,女事主伍亭穎和賣家范俊前年5月達成房屋轉讓協議,伍亭穎先支付100萬元(約122萬港元)按金和400萬元(約491萬港元)首期。雙方同月簽訂補充條款,伍女同年6月30日前要支付首期745萬元。惟她未能按時補足首期剩餘的245萬元(約300萬港元),雙方7月2日同意加入懲罰條款。
法院判解約 上訴駁回
前年7月13日,伍女士繳清逾期付款的利息並完成支付首期,剩餘的745萬元尾款必須於8月30日過戶前付清。惟銀行審批延誤,令伍女購房尾款再次逾期,范男9月15日發律師函要求她收函3日內付清尾款,否則有權解約;同月30日,伍女仍未付款,結果被要求搬走、歸還房屋及支付180萬元(約221萬港元)違約金。
最終,銀行貸款前年10月29日成功批出,伍女要求繼續履約,但賣方已經不願出售並控告她上法庭。去年6月25日,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解除伍女的房屋轉讓協議,同時要賠償違約金300萬元(約368萬港元)、房屋整修費180萬元。至去年12月1日,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本報綜合報道
事主在上海市買樓遭遇悲慘經歷。(Getty Images圖片)事主在上海市買樓遭遇悲慘經歷。(Getty Images圖片)
事主在上海市買樓遭遇悲慘經歷。(Getty Images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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