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國際

南韓實施反壟斷新法 即罰Google逾13億元

Google涉濫用市場主導地位,遭到南韓罰款。(中新社圖片) Google涉濫用市場主導地位,遭到南韓罰款。(中新社圖片)
Google涉濫用市場主導地位,遭到南韓罰款。(中新社圖片)
【本報綜合報道】南韓國會上月底通過有「反Google法」之稱的《電子通訊商業法》,禁止美國科企Google及美國蘋果公司等平台以其壟斷優勢,向軟件開發商收取程式內收入的佣金。南韓放送通信委員會昨表示,該法當天起正式實施,委員會將採取完善下位法規、制訂檢查計劃等後續措施。
禁向軟件開發商收佣
南韓放送通信委員會將制訂執行法令,敲定附加稅徵收標準等執行法令所需事項,以及判斷違禁行為的審查標準。該委員會亦將制訂對整個應用程式市場生態系統的檢查計劃,一旦發現營運商涉及違法行為,將展開調查。
《電子通訊商業法》除禁止科企向軟件開發商收取佣金外,南韓政府亦可以介入調解有關程式收費和退款等糾紛,調查程式商店營運者,以保護用戶權益。南韓成為首個主要經濟體向科技巨企採取此類限制,美國早前亦曾提出類似法案。
該法生效後,公正交易委員會(KFTC)同日即以濫用市場主導地位,限制了智能電話作業系統市場的競爭為由,宣布對Google罰款2,074億韓圜(約13.7億港元),預料是南韓史上第9高的罰款。KFTC稱Google阻止南韓手機製造商使用其他作業系統,以鞏固其市場的壟斷地位,變相損害業界競爭;Google表明有意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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