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練舞下肢截癱 校方需賠292萬
【本報綜合報道】現年12歲的湖南省永州市女童倩倩,2018年在舞蹈學校集訓時出現腿軟、腰痛等不適,事後被老師送院治理。醫生診斷她有脊髓損傷,雙下肢截癱,屬二級傷殘。永州中院近日二審宣判,舞蹈學校需要承擔65%責任,合共賠償240萬元(人民幣‧下同,約292萬港元)。
指未盡職責保護
內地傳媒周一報道,由於當時倩倩病情嚴重,已經輾轉走訪全國多間知名醫院,卻始終難以治愈。經司法鑑定她為二級傷殘,後續有漫長的康復期及高額的醫療費用。倩倩父母為此到冷水灘區人民法院起訴舞蹈學校,索賠傷殘賠償金、醫療費用、後續康復費用合共568萬元(約691萬港元)。
法院認為,倩倩受傷時僅9歲,在舞蹈學校等教育機構學習時,校方應該盡安全教育、管理和保護的職責,採取相應的預防措施。舞蹈學校因未能盡善該職責,理應對女童的損失作出賠償。
惟法院同時指出,倩倩年幼,作為監護人的父母,應該衡量幼童學習舞蹈所產生的風險,酌定倩倩一方須承擔35%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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