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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屋審查向全長者戶開刀 11月尾前須申報

「全長者戶」涉及12萬戶。 「全長者戶」涉及12萬戶。
「全長者戶」涉及12萬戶。
去年起揪濫用單位 迄3300戶冇得留低
濫用公屋問題嚴重,政府由本月起審查屬於60歲以上的「全長者戶」。房屋署署長羅淑佩昨表示,居住滿15年、共12萬戶全長者戶將會陸續收到申報表,需要申報有否連續3個月內在單位居住,申報表格要在11月30日前提交。羅又稱,政府去年收緊申報政策及優化富戶政策後,暫時合共收回3,300個單位,有部分是租戶主動交回。此外,特遣隊巡查屋邨停車場,正跟進4宗個案。
住院等特殊情況可酌情
羅淑佩昨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全長者戶的資產或物業毋須再申報,但要申報有否持續在單位居住,持續居住一般是指連續3個月在單位內居住,包括晚上在單位過夜,若長者已經遷出,應該交回單位,讓署方重新進行編配,而對於經常進出醫院或有其他特殊情況的長者,會酌情處理。她又指,長者可能會有「小單位」用作收租之用,是他們養老的收入來源,而年滿60歲以上的「全長者戶」則不會有此類資產限制。
至於入住院舍、參加廣東計劃或福建計劃的長者,署方可提供適應期,如長者在院舍或大灣區住得安樂,便可交還公屋單位,若在適應期內想重返公屋居住或回港,會獲重新編配單位,也毋須再重新輪候長時間。若長者在收到表格後不懂填寫,可尋找子女、關愛隊、區議員等幫忙,或到屋邨辦事處由職員提供協助。
查屋邨車場 跟進4個案
羅又稱,政府去年收緊申報政策及優化富戶政策後,暫時合共收回3,300個單位,屬租戶主動交回,亦有經房屋署與土地註冊處對比資料後,再收回單位,反映申報政策有成效。而在前兩輪公屋申報中,則分別有4份和45份表格未收回。
房屋署近期也有安排特遣隊巡查屋邨停車場,目前正跟進4宗個案。羅淑佩坦言,部分檢視過後覺得有懷疑,但有部分在檢視後發現,可能是停車場中有街外人租用,名車根本不屬於相關住戶;或是租戶的職業是司機,車輛屬於其老闆而不是他。而早前部分透過傳媒、或是市民經過停車場見到的名車,亦在查證過後發現無問題,例如有些雖然是名牌車但已經過很多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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