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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界:耗逾百日不可接受 料承辦商唔夠人手

業界指承辦商需用逾百日翻新不可接受。 業界指承辦商需用逾百日翻新不可接受。
業界指承辦商需用逾百日翻新不可接受。
【本報訊】公屋回收單位眾多,翻新逾期或長期「工程中」會窒礙公屋流轉,現時建造業、尤其裝修業工人就業不佳,香港建造業總工會理事長周思傑直言,承辦商需用超過100日的時間才完成一間空置單位是不可接受,他認為翻新300至400呎的空置公屋單位,正常要在3個月內完成,100天明顯不合理,促當局盡快查明原因,若當局因應需求、增聘更多承辦商,有助紓緩行內開工不足的問題。
倡增聘承辦商
周思傑表示,房屋署根據地區的需要而限定承辦商,一般會經過投標的過程聘請承辦商,每條屋邨翻新單位工程通常有數個工程承辦商來報標,他坦言「往往是誰的價錢低,就會用誰」,翻新一條規模較小屋邨的空置單位,通常會由一個承辦商負責,除非該屋邨有多項施工項目,承辦商未能應付翻新工程的數量,當局才會增聘承辦商以分擔翻新工程的工作量。
他續指,承辦商交不到單位或涉及很多因素,估計承辦商可能未有增聘足夠人手處理公屋的翻新工程;又或者是翻新單位有較大的改動,例如有較大規模的混凝土修復工程、上層單位滲水修復工程等,才能完成空置單位的翻新工程。現時建造業有人冇工做,當局增聘承辦商能否解決問題呢?周認為,翻新工作大都是「修修補補」,過去聘請的職位也不多,歡迎房委會檢討現時安排,若增聘承辦商,對行業是一個喜訊。
業界指承辦商未能應付翻新工程的數量。業界指承辦商未能應付翻新工程的數量。
業界指承辦商未能應付翻新工程的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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