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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訴警察接1156個案 94%疏忽職守行為不當

早前有警員於北角開槍擊斃一名男子。 早前有警員於北角開槍擊斃一名男子。
早前有警員於北角開槍擊斃一名男子。
涉毆打按年多8宗 歸類嚴重指控
監警會於昨日與警務處舉行公開會議。投訴警察課於今年1月至8月共收到1,156宗「須匯報投訴」案件,較去年同期多57宗。每宗個案或涉及多於一項投訴。當中輕微投訴最多,疏忽職守、行為不當的指控分別就有784項及603項,佔總投訴九成四。嚴重指控中,毆打有63項,較去年同期多8項。另外,今年獲監警會通過就指控的調查結果中,有四成被投訴人撤回,亦有三成七無法追查。
投訴警察課稱,去年社會、經濟復甦,執法數字亦因而上升,而今年首8個月的投訴數字有所調整,微升5%。今年1月至8月期間,涉及「疏忽職守」投訴,較去年同期增加43項,而「行為不當/態度欠佳/粗言穢語」投訴就減少113項。涉及「濫用職權」或「恐嚇」的投訴均有所減少。而今年獲監警會通過的指控調查結果有1,427項,其中有573項被投訴人撤回,亦有521項因缺乏投訴人協助而無法追查。以簡便方式處理的輕微投訴有163項,佔整體11%。證明屬實的投訴有42項,全部為輕微投訴,獲證明並無過錯的則有46項。
警北角開槍 監警會不主動調查
監警會指,撤回投訴一直以來亦佔一定比例,今年撤回的投訴亦與以往相若。而撤回投訴的原因亦各有不同,有人因為當下覺得受到不合理對待,事後回想認為是小事而取消投訴。不過,監警會強調,會盡量了解投訴人撤回原因。若投訴案件中存在獨立證據證實警員有不當行為,就算沒有投訴人的口供,亦會繼續跟進,不過撤回的投訴絕大部分均未見相關證據。
對於早前有警員於北角開槍擊斃一名持刀、患有思覺失調的男子,監警會秘書長梅達明表示,警員對使用武力有相應守則,若前線人員面對可能會有嚴重傷害或死亡的威脅時,則可以使用手槍制止該威脅,保障警員自身及市民安全。他續指,監警會會於收到相關投訴或指控後,再按投訴內容及證據作出公平處理,而會方目前暫未就事件收到投訴。按照法例,監警會負責監察投訴警察課處理投訴,故未有投訴時不會主動作出調查。
監警會指今年首8個月有1,156宗投訴。監警會指今年首8個月有1,156宗投訴。
監警會指今年首8個月有1,156宗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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