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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中年發病高峰 精神分裂未必有仇恨傾向

【本報訊】今次事件引起大眾關注精神病人是否有暴力傾向,有精神科專科醫生強調,患精神病不等於一定有仇恨傾向,患者涉及暴力事件非常罕見。妄想型精神分裂症屬嚴重精神病,患者因出現一些非事實的想法,例如「覺得有人要害自己」而失去理智,但患者可能會因而不敢外出、搬屋或尋求協助等,做出暴力行為的情況「好少見」,呼籲市民毋須過分擔心,更不要因單一事件而標籤精神病人,因病人自身也是受害者,受疾病之苦影響了行徑。
想法脫離現實 妄想被害
精神科專科醫生莊勁怡表示,精神分裂症屬嚴重精神病,在本港發病率僅1%,患者男女比例相近,10多歲至20歲,及40歲至50歲均是發病高峰期,以青少年時期發病尤為多,與腦部發育有重大關係,例如因腦部出現病變而導致。
她解釋,妄想精神分裂症病徵包括出現幻覺及幻聽,令想法脫離現實,例如會妄想被迫害,「有時就算有人同佢講道理,解釋佢係諗多咗,但患者未必理解及分析到。」
她指患者受妄想影響,行徑或會與常人不同,例如可能會發脾氣「丟嘢」,亦有患者因害怕別人傷害自己,而有行動想保護自己,惟不一定是暴力行為,可能會躲藏起來。就今次事件而言,她認為雖然確定患者有精神問題,惟「未必完全因為精神病搞到咁,可能同疑兇個人經歷有關,導致有咁重仇恨心去傷害人。」
她又提到,精神病有輕重之分,若遇上嚴重患者,醫生會安排較密集的覆診、處方較進取藥物控制病情,亦會協助患者尋求社區支援服務。精神病患者若及早求醫診斷,亦可以痊愈,生活與常人無異,她期望社會不要因今次事件而標籤精神病病人必定有危險性,擔心會令患者因害怕被歧視而不敢求醫及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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