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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局:成員犯國安一身蟻 工會本身或有問題

政府建議修訂職工會條例,違反國安法的人士不得擔任職工會職員或發起人。 政府建議修訂職工會條例,違反國安法的人士不得擔任職工會職員或發起人。
政府建議修訂職工會條例,違反國安法的人士不得擔任職工會職員或發起人。
逐個檢視名冊資料 「交多少少合理有必要」
政府早前建議修訂《職工會條例》,違反國安法者終身不得擔任職工會職員或發起人。立法會相關委員會昨日開會討論修例建議,條例草案要求職工會備存指明資料兩年,勞工界議員周小松引述有過萬會員的大型工會向他反映,條例通過後,大型工會或要逐個會員檢視,才能準確更新資料,期望延長過渡期或增加豁免安排。勞工處職工會登記局局長畢咏彤解釋,條例草案生效後,職工會有一年時間整理名冊,已退會者不用記錄。有議員查詢備存兩年的理據,政府指要在保存記錄及工會行政能力取得平衡,若要保存文件7年或令小型工會「吃不消」,從執法、搜證角度出發,兩年已足夠。
立法會《2025年職工會(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昨日開會,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表示,2019年後有別有用心人士,以組織工會作為幌子,進行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修例是要加強職工會登記局局長監督及管理職工會的權力,以維護《港區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責任。他續指,本次修訂總共有12項建議,強調有顧及居民參與和組織職工會權力。
指修例已顧及參與組織權力
議員郭偉强強調,「反修例風波」前每年只有約15宗職工會新申請,2019年11月至2020年5月便有4,000多宗新申請,皆因職工會有投票權選出選舉委員會,而選舉委員會可提名行政長官及在立法會投票選出議員。對於條例草案建議,犯國安罪成者不得擔任工會職員或發起人,郭偉强關注未來會否「做多少少工夫」調查整個工會。孫玉菡認為如工會職員犯國安,政府必然會小心審視整個工會,「有相當可能個工會本身都有一定問題㗎啦」。
孫玉菡認為現行的要求簡單,要規管並維護國家安全的話,「無可避免」是要「交多少少合理而有必要的資料」。另外,議員黃國又關注,現時公務員並沒有國籍的要求亦毋須申報,他認為未來職工會登記局局長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十分重要,是否有機制確保其是由中國籍香港永久性居民擔任。
孫玉菡表示,條例草案並不會規管職工會登記局局長國籍,但是未來該職位會由政府委任,政府會小心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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