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無廈 殭屍法團停運 強制驗樓陷困
擬修例嚴懲僭建 置業倡專家先檢
發展局早前提出修訂《建築物條例》,擬透過訂立新罪行和提高罰則,擴大責任人對象以進一步處理樓宇僭建物和促使業主遵辦各種命令和通知,為期兩個月的諮詢期將於周五(28日)結束。有業界人士指,部分物業的僭建物或較隱藏,建議當局制訂作業指引,並由專業人士確認單位結構狀況以免律師或地產代理誤墮法網;亦有議員表示,不少「三無大廈」處理強制驗樓通知有困難,部分雖設業主立案法團但已停運一段時間,當局應考慮委任非牟利機構,支援有需要人士處理驗樓驗窗。
有關修例主要針對3個範疇,包括理順處理僭建物政策、加快樓宇檢驗和修葺、以及提升建築安全。針對過去有業主辯稱,只是接手上一手業主構築的僭建物,從而規避法律責任,因此擬訂立新罪行以堵塞漏洞,若業主在修訂條例生效後的指明時間後所獲的物業有嚴重僭建物,不論僭建物是否由業主搭建俱屬違法。當局亦建議修改現行條文,涉及物業買賣的律師或地產代理,日後如果明知而協助業主獲得存在嚴重僭建物的物業,同樣要負刑責。
籲按單位密度訂取締優次
測量師學會會長梁志添在一個電台節目中表示,聽到一些關於修例的意見,質疑措施過嚴。他建議當局為地產代理或律師方面制訂作業指引,只要依照作業指引辦事就等同合規;以及由專業人士先確認單位結構狀況,做法既可給予買家保證,又可避免律師或地產代理誤墮法網。
香港地產代理商總會主席潘達恒則指,地產代理要掌握物業有否涉及嚴重僭建會有一定困難,尤其是僭建是隱藏性的,除非業主披露,否則地產代理難以知悉。潘認為,物業買賣時需經專業評估是無可置疑的,但估計所需費用或要過萬元,況且亦要考慮市場運作和業主承受能力。針對處理嚴重僭建物,潘建議政府按單位密度訂立取締的優次,應考慮先處理低密度的單位如洋房、天台花園之類,對社會的影響會低一些。
由於驗樓和驗窗計劃的遵辦率欠理想,當局曾指涉及公用部分的驗樓通知遵辦率只有四成,建議引入定額罰款和新罪行並提高罰則,不遵辦驗樓通知,定額罰款6,000元;不遵辦強制驗窗則罰款3,000元。議員楊永杰認為,不能單靠提高罰則就使業主遵辦命令,事關很多上了年紀的業主不知怎樣處理,特別是單幢樓和三無大廈,有關樓宇即使有法團,亦有機會是長期停運的「殭屍法團」。若有關大廈真的沒有能力處理,當局就不應處罰。他建議當局考慮委託非牟利機構,支援有需要人士處理驗樓或驗窗通知。
人人做記者
爆料方法 :
爆料熱線:
(852) 3600 3600
傳 真:
(852) 3600 8800
SMS:
(852) 6500 6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