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審批慢 推逾100措施精簡
【本報訊】當局鼓勵決策局及部門採取「促進者」的思維處理工作事項,發展局副局長林智文指出,以往部門處理審批較重視「把關」工作,現時政府與時並進,致力精簡審批流程。發展局在去年7月首次發出通告,明文規定決策局和部門均需採取「促進者」的思維處理發展申請。當局現時已修訂6條法例,迄今已實施逾100項精簡措施,會加強檢視及大力精簡行政審批程序,每個審批部門均要制訂具體工作計劃。另外,部門亦須由指定首長級官員監察工作計劃落實進度,以及定期向發展局帶領的督導小組匯報。
香港園境師學會會長陳元敬指出,精簡發展程序的方向有助業界發展,加快工作流程。他提及政府最近推出的自行認證計劃,允許業界在審批過程中委託一位認可園境師作自行審批,相比以往審批樹木處理方案動輒花上10個月至一年時間,現時則可於一、兩個月內完成,效率得以大大提升。
自行認證 樹木方案一個月完成
負責統籌有關新建樓宇及基建項目消防設施驗收工作的消防處消防區長(消防工程合規)余子傑指出,發展局通告當中的良好作業原則極具參考價值,消防處靈活調配內部資源,並透過加強與各持份者溝通、超前擬定驗收日程、安排驗收前會議和善用科技加快驗收流程等一系列措施,縮減整體驗收所需的時間。消防處期望於今年3月成立「新建消防設施一站式驗收統籌辦公室」後,可以將一般建築規模的常規項目所需的整體驗收時間壓縮三分之一,減至35個工作天內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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