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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七公:國際法院頒令 歐洲睬你都傻

以色列與哈馬斯之爭延續了一年,雖有黎巴嫰真主黨的停火協議,但邁向中東戰爭的危險信號仍不減。西方不少國家開始對血腥感不安,國際刑事法院日前對以色列總理內塔尼亞胡、以色列前國防部長加蘭特和哈馬斯一名軍事領導人發出逮捕令,可笑的是,這個由國際重量級機構發出的命令,連歐洲都出不了,歐盟更因此內訌起來。
國際刑事法院的創始條約名為《羅馬規約》,歐盟成員國都是簽署方,按理當國際刑事法院頒令,所有歐盟成員都需要履行,而逮捕令一出,按理簽署國需在轄下地方盡力圍捕、逮捕內塔尼亞胡。
然而,歐盟外交和安全政策高級代表博雷利在逮捕令發出兩日後,強調「歐盟各國政府不能自行決定是否執行國際刑事法院對以色列總理內塔尼亞胡等3人發出的逮捕令」後,匈牙利總理卻邀請內塔尼亞胡訪問該國,並向內氏保證,如果他到訪匈牙利,不會有任何風險。也有報道指,有歐盟國家聲稱,有需要時會考慮履行《羅馬規約》承諾。請注意,這裏據報的是「有需要時」,即有歐盟國家根本沒把履行國際刑事法院的命令當成「必須」。
國際刑事法院這紙命令讓歐盟尷尬了,歐盟外交和安全政策部門繼續規勸,指簽署《羅馬規約》的國家有義務執行法院的裁決,這不是選擇題,而是約束力。該部門還向歐盟老成員國曉以大義:「如果新加入的國家要履行義務,現有成員國卻不履行,就真是太可笑。」這句話的另一意思是,簽約國當中,英國、法國未見表態;匈牙利、捷克有異議。
滿口仁義 雙重標準
這件事中,歐洲國家的偽善再度表露無遺,不少歐洲領袖把反戰叫得震天價響,但要執行命令向戰禍之源以色列動手,這些「仁義當先」的國家便縮了,似乎認為無視國際刑事法院,比無視美國的代價低,這就是他們的選擇。看了歐洲國家應對國際法庭的命令,不少國人或會氣炸,但這次案例也是一個最好的範例!
還記得國際海洋法法庭頒布的所謂南海裁決,中國從一開始便對菲律賓提出的論據作出反對,但海牙國際法庭肆意裁決,其後中國一直反對有關裁決、拒不接納。結果歐洲國家一次又一次對中國的立場噴口水。
如今,歐洲多國懶理國際刑事法院的命令,果真只許自己放火、不許他人點燈。
說到以哈衝突,聯合國安理會日前才對要求在加薩地帶停火的決議草案進行表決,該草案是要求與戰方在加薩立即無條件永久停火,釋放所有被扣押人員。要求停火的一方一再更新死亡人數,指去年10月以哈衝突以來,巴勒斯坦民眾的死亡人數已超過4.4萬人,受傷人數超過10.4萬。慘痛的數據面前,投票依然被否決。其實安理會15個成員中,有14個投了贊成票,但常任理事國美國行使否決權,結果決議案未能通過。有美國撐腰,公義又失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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