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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程序太煎熬 受害女性冤難訴

最近一套話題電視劇開播,講述女主角與胞妹少女時期慘遭性侵,成年後展開復仇。當然,這只是戲劇,但現實中的性侵受害者,即使有意循法律途徑提出訴訟,往往也因為司法程序過於漫長、起訴門檻過高、承受壓力太大而放棄追討。若司法也未能為受害者討回公道,難道這不是對法治之區的一大諷刺嗎?
協助性暴力受害人的風雨蘭發表5年報告,反映性暴力求助個案近年大增48.5%,由2009至2013年處理1,047宗,到2014至2018年增至1,336宗,再到2019至2023年攀升48.5%至1,984宗,可見性暴力個案有增無減。當中涉及私密影像等非接觸式性侵更上升227%,由137宗上升至448宗;受害人平均在事發4.2年後才求助,報案率也有所下跌。風雨蘭指出,約六成報警個案因證據不足或撤訟等因素,而終止調查或不受理,當中受害人撤訟的最大原因是「喺司法程序入面感受到壓力」。
香港不是自詡法治之區嗎?不是提倡男女平等嗎?但從上述數字可見,法律不足以保護受害人以及替他們討回公道。目前仍以女性遭受異性性侵為大多數,反映在男性面前,香港女性依然是弱者,權益未受到全面保障。即使受害人勇敢面對司法程序,但上到法庭,只要被告表示真誠相信對方同意性交,便很大機會獲判罪名不成立,難怪外界質疑司法不公,不明為何責任不在於侵犯者沒有得到受害人同意,而是要受害人證明已強烈表達不同意,形同變相責難受害人,造成二次傷害。社會要求司法改革之聲不絕於耳,如何在受害人與被告權益之間取得更好平衡,提高定罪機會,需要各方面認真探討。
與此同時,隨着通訊軟件發達,社交平台興起,伴侶之間的親密照片更容易在網絡流傳,甚至不乏有人藉此勒索敲詐。今年初,便發生一宗中學籃球男教練與女學生不雅照流出事件,女生家長和學校最終報案求助。教育局又是事後孔明,一味要求學校「交報告」,對於如何提高學生自我保護意識、如何防範淫狼入侵校園不了了之。最近更鬧出「打羽毛球」的性教育笑話,反映本港校園性教育實在過於落後。
儘管風雨蘭調查顯示,性暴力受害者的平均年齡為廿多歲,但未成年人遭受性暴力的比率正在上升。執法部門去年共錄得696宗涉及兒童的性侵犯案件,當中在網上發生的有45宗,按年升逾一成半。九成受害兒童年齡介乎12歲至16歲,年齡最小只有9歲。去年便有一宗14歲少女透過手機誤交淫狼,起碼與9名男子發生性行為的事件,當中包括消防員和男教師,少女更被人拍下色情照,震驚全城。
在人人一部手機的年代,「搖一搖」已可結識新朋友,容易被不法之徒有機可乘。由此可見,要預防性暴力和性侵犯,必須自小循性教育入手。新一代性早熟已是不爭的事實,團體建議將性教育列為必修科,教育局必須嚴肅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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