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館墮屏案 工程師:無即時發現懸掛圖則出錯
【本報訊】男團MIRROR於2022年7月28日舉行的紅館演唱會發生墮屏意外,演唱會工程總承辦商藝能工程被揭涉虛報屏幕重量,藝能3名職員否認串謀欺詐罪,案件昨在區院續審。由康文署委聘、負責審核是次演唱會負重表的工程師續作供,指演唱會前曾到紅館視察,但他難以目測懸掛物的重量,何況合約列明,懸掛物重量等資料是由主辦方提供。
3名被告依次是吳凱瑩(41歲,項目經理)、林志華(60歲,工程統籌)及梁耀祖(48歲,項目經理)。他們被控於2022年5月19日至7月25日間,串謀向康文署經理訛稱兩個負重表內註明的各項設備重量為實際重量,以誘使署方經理允許「MIRROR. WE. ARE. LIVE CONCERT 2022」的演唱會繼續舉行。輝固(香港)工程顧問有限公司負責審核是次演唱會負重表等資料。
輝固註冊結構工程師溫志華昨續接受辯方盤問。溫承認,主辦方交出的懸掛圖則部分出錯,例如方位標示,但他當時沒有發現錯處。溫重申自己較關注圖則所顯示的重量,而非方位。他審視相關物件重量並進行計算,確認正確。
指難目測器材重量
就該意外前4日到紅館視察一事,辯方指,當時有舞蹈員綵排,燈光沒完全亮着,環境頗為昏暗。溫回答說,雖然不記得舞蹈員是否正綵排,但記得自己當時拿着電筒視察。辯方問他,若現場視察期間,發現懸掛物重量有可疑,會否知會康文署。溫指,有別於一個人的體重,器材的重量難以靠肉眼判斷。譬如涉案LED屏幕屬非一般體積,他不知道屏幕內部裝配甚麼組件,無法估計其重量,不能推斷是否可疑。
溫強調,他不知道懸掛物的實際重量,只能根據負重表上的數字來評估懸掛位置是否準確,這正是合約條款所列輝固的職責。他重申當日到紅館所得出的結論,是依現場鑑定而不是推測。案件編號:DCCC 291/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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