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斬鄰居認誤殺 無業漢判無限期醫院令

被告何世宇(蒙頭男子)昨被判處無限期醫院令。 被告何世宇(蒙頭男子)昨被判處無限期醫院令。
被告何世宇(蒙頭男子)昨被判處無限期醫院令。
【本報訊】居於馬鞍山恆安邨、患精神分裂的男子,疑因不堪噪音滋擾,於2021年在大廈走廊用開山刀狂斬八旬鄰居,鄰居拇指被斬甩,身中至少45刀,最終死亡。男子行兇後自行搭的士到醫院,遭警員拘捕。他早前否認謀殺罪,但以精神問題減省罪責為基礎承認誤殺罪,獲控方接納,昨被高院法官黎婉姫判處無限期醫院令。黎官指被告無經挑釁下,以兇殘方式犯案,毫無疑問是個危險人物,對社會構成風險,須在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無限期接受治療。
八旬死者身中至少45刀
38歲男被告何世宇,在內地出生,報稱無業,有傷人案底。他原被控於2021年9月27日,在馬鞍山恆安邨恆山樓1905室與1906室外走廊謀殺黃杏林。何否認謀殺罪,但以精神問題減省罪責為基礎,承認誤殺罪,獲控方接納。辯方求情指,被告有悔意,且對事件真誠道歉。法官判刑時引述報告指,被告是個非常危險的人,過往有多次暴力紀錄,提起本案時「無咩感覺」。法官形容被告毫無疑問是個危險人物,恰當做法是讓被告接受治療,待康復後才重投社會,遂判處無限期醫院令。
同意案情指,被告於2018年確診患精神分裂症,案發時與母親同住馬鞍山恆安邨恆山樓1906室,事主黃杏林則與妻子同住在毗鄰的1905室。案發當日,黃離開住所外出購物,當經過被告單位時,被告突然持開山刀衝出,從後不斷斬向黃的頭肩背,黃的拇指被斬甩,其個人物品散落走廊。黃的妻子目擊事件。
黃送院後證實不治,法醫確認死者身上至少有45處刀傷,因失血過多致死,終年84歲。被告事後乘的士到醫院,並向護士表示剛才曾傷人。他隨即被捕,警誡下他指有鄰居持續發出噪音,因而感到憤怒,情緒激動所以斬人。警員在現場發現涉案開山刀。精神科醫生則診斷被告患妄想型精神分裂症、幻聽及偏執型妄想症。案件編號:HCCC 422/2023
被告於案發時在恆山樓的寓所外用開山刀狂斬死者,死者最終不治。被告於案發時在恆山樓的寓所外用開山刀狂斬死者,死者最終不治。
被告於案發時在恆山樓的寓所外用開山刀狂斬死者,死者最終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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